近日,四川康巴小伙丁真的視頻一時間傳遍全網,連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都連發三推,向全世界介紹丁真。丁真的爆紅也讓一些企業嗅到了商機,“丁真”商標疑遭搶注。據媒體報道,11月14日以來,多家公司提交了“丁真”商標注冊申請,類別涉及日化用品、教育娛樂、網站服務等。在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看來,商標搶注,尤其是惡意搶注行為不可取。(12月15日《法治日報》)
在當今商品經濟社會,搶注商標已經成為商界一種慣性動作,因為搶注了某種商標,就等于搶占了市場先機。比如,一些政治文化等領域的名人,及具有轟動效應的突發事件,其本身就蘊藏著巨大的商業價值和市場前景,因而也必然成為商家搶注商標追逐的目標。然而,商標不是想搶注就可以搶注,一些惡意搶注行為,已經涉嫌違法。
商標作為區分商品來源的標志,一直是商家用以吸引消費者和積累商譽的利器。但現實中,也有商家為了“搭便車”,將明星、電影角色名稱等注冊為商標。“喬丹”“007”“哈利波特”……這些我們耳熟能詳的名字,都成了“有心人”的搶注對象。同時,惡意搶注他人商標的、囤積商標待價而沽的、傍名牌的等五花八門,既損害在先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又擾亂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危害極大。
從法律層面上看,惡意搶注商標,與商標法相悖。根據商標法規定,“不以使用為目的”“侵害他人在先權利”和“可能造成不良影響”等諸多情形都可能構成惡意搶注。比如,“中央一套”成了某避孕套的商標,“鳥巢”“水立方”分別成了男女內褲的“標志”,惡意搶注行為,已經成為違背公共道德、破壞經濟秩序、影響社會公平和穩定的一大公害。又如,商標法規定:“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標進行注冊,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異議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事實上,許多被搶注的他人商標,事先均未得到代表人及代理人的授權,其搶注他人商標,屬于惡意注冊,是不合法的。比如,“丁真”商標被搶注,大都未經丁真授權。
事實上,惡意搶注行為高發,緣于監管門檻太低。正因為商標批準和管理部門對申請商標門檻太低、把關不嚴、監管缺位,才導致一些無德甚至違法商標相繼出籠。既然惡意搶注商標不合法,那么商家是如何搶注成功的?除了拷問無德搶注者之外,我們是否也應該問責一下,商標批準和管理者呢?
換言之,惡意搶注“丁真”商標,倒逼監管懲治“較真”。首先,需要在立法上進一步明確,非正常商標申請及惡意搶注行為的特征及罰則;同時,必須提高商標申報門檻,商標代理機構、審查機構發揮作用,在申請提交、注冊審查等環節,加大對非正?;蚍巧埔馍虡松暾埿袨榈淖R別和攔截力度,讓商標注冊和使用事項正本清源,并對商標使用情況,實行過程管理;再者,建立惡意注冊嫌疑人名單數據庫等,實行信息共享,對失信人實施聯合懲戒;特別是,針對惡意搶注囤積商標等行為,除了對違法商標進行依法注銷,對涉事企業及個人進行嚴厲查處之外,更要追責違法商標審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