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2015年,一老人在家不慎摔倒受傷,隨后被子女送到醫院救治,出院后她就被子女送進了養老院。幾個月后,老人的身體完全康復,她想回家居住,沒想到卻遭到了子女的堅決反對。5年來,老人越來越苦悶,她感覺子女是為了自己的自由,而剝奪了她的自由。她認為,呆在養老院自己形同犯人,自己是他們的母親,想要回家。
受傷后出于方便照顧的考慮,子女將母親送到了養老院予以看護,但臨時措施卻被固化,老人被“困”在敬老院而再也回不到“自己的家”。由于養老院與老人子女簽署了禁止外出的協議,在沒有子女同意的情況下,敬老院不敢擅自放老人回家。沒有手機、沒有證件、沒有錢也沒有房門鑰匙,90歲老人的回家之路遙不可及。
一件看起來并不復雜的事,卻因為子女的不同意而變得極其困難。子女們堅持要把母親留在敬老院,有出于方便照顧的考量,這種做法可以理解。畢竟母親是高齡老人,養老院屬于專業的養老機構,能最大化照顧好老人的飲食起居,避免出現“空巢老人”面臨的安全風險。況且子女們每周都到敬老院探望,送來水果和藥品,還考慮到母親有潔癖把衣服帶回家自己洗;知道母親腸胃不好,會帶來毛豆保健腸胃……從這些舉動上來講“不可謂不孝”,更不能與“遺棄”相提并論。
但問題在于,“想回家”是老人魂牽夢縈的訴求,也是最亟待解開的心結。葉落歸根,即使敬老院的條件再好,護理能力再強,都沒有老人回到家的愿望更重要。在那個居住了50年的舊房中,有她有最熟悉的環境氛圍,最深厚的情感寄托,有最感動的陳年往事,有最信任的親朋故友,年齡越大這種愿望越迫切,以至于老人“變得垂頭喪氣,整日打電話哭訴想要回家,甚至有自殺的念頭”。
從這個角度看,孩子們“為了更好的照顧老人”的理由,實則一點也不合情理。真正的孝道既講形式更重內涵,簡單而言就是要最大化尊重老人的意愿,而不是以世俗的理由“強人所難”。比之于敬老院的便利性和安全性,圓老人“回家的夢”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如果老人在敬老院生活已非常不開心,甚至“有自殺的念頭”,那么任何拒絕老人回家的理由都顯得蒼白無力,看似把老人“養”在敬老院,實際上是把她“困”了起來,讓敬老院成了“終老之地”。
正如網友所言,子女的這種行為已粗暴地侵犯了自己母親的生存權、自由權和經濟權,是對老人基本權利的無情踐踏,并造成了難以彌補的巨大傷害。事實上,照顧老人與滿足回家愿望之間并不矛盾,保障老人的安全也并非只有養在敬老院這一條路,請一個保姆負責日常照顧,平常多回家看看或利用監控設備都是可行之舉,不能僅僅按照自己的意愿“任性為之”,絲毫不顧忌母親的情感訴求和精神需要。
更大的問題在于,當子女蠻橫的把母親“困”在敬老院后,老人想回家的路也人為被阻斷,至少在目前依然找不到方向,陷入了“求助無門”的境地。這其實是眾多老年人養老現狀的真實寫照,“老有所養”的養老認知還處于最原始的層面,“老有所樂”的精神滿足還難以實現。沒有精神慰藉與情感安慰,老人們的生活就會陷入無形的“籠子”。因而,如何回答好“出養老院誰做主”這個問題,考量著整個社會養老服務和權利保障體系的成色。(唐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