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時間上兩次洗手間,罰20元!”
最近,有網友爆料,廣東省東莞市安普電器有限公司有員工因上廁所被罰款。網傳的處罰公告顯示,該公司規定每個班只允許上一次洗手間,而被處罰人員上了兩次,還有被處罰者后面備注著“上洗手間不登記”。東莞市人社局調查后發現情況屬實,對涉事公司發出了勞動保障監察期限改正指令書,要求該公司依法對其廠規廠紀進行修改,并退還員工罰款。
圍繞企業員工上洗手間的問題,一段時間以來頻頻成為新聞。先前,就有互聯網公司因為廁位不足引發吐槽,有的公司為了限制員工上廁所的時間,屏蔽廁所內手機、Wi-Fi信號,還有企業開發了智能坑位顯示系統,實時更新辦公樓內廁所使用情況。員工如廁這件事,儼然成了檢驗企業文化和企業管理風格的重要指標。
正所謂,人有三急。上廁所是每個人都躲不開的生理需求。一些企業嚴格限制員工上廁所的次數和時間,妨礙員工的身體健康,涉嫌侵犯勞動者最基本的人身權益。類似東莞那家公司的做法,將上廁所次數的限制寫入廠規廠紀,也是對勞動者尊嚴和人格赤裸裸的冒犯。如果有員工只能憋著忍著才能滿足企業規定,這樣的工作還能忍嗎?
而企業之所以如此規定,很容易讓人嗅到資本濃濃的逐利氣息。在部分企業管理者眼里,只有盡可能地延長勞動者的勞動時間,才能得到最大回報。然而,員工長期出于緊繃狀態,承受著身體和精神的雙重透支,對企業提高生產力、增強創新能力毫無裨益。
對于企業無理限制員工上廁所的做法,有關部門已經及時開展處置,糾正不合理的內部規定。不過,仍有人擔心,就算企業明面上不出臺類似“奇葩”廠規,如果骨子里不轉變觀念,那員工在產生上廁所這樣的生理需求時,還是會受到明里暗里的羈絆。
這樣的擔心不無道理。某些企業缺乏對員工應有的信任,認為員工上廁所就是磨洋工、拖時間。在他們的視角里,只有將上廁所這件事也實施量化,才能換得心安。從這個角度看,企業限制員工的“如廁權”,也是管理思維和管理方法出了問題。
不管是什么行業,現代企業為了提高生產效率,都實施了流水線式的生產模式。但流水線是死的,人是活的,員工不是“流水線上的兵馬俑”。把員工當成機器一樣實施管理,以為人的需求和機器一樣一成不變,就是忽視了人的主觀能動性。也許這樣的管理能在一定時間內實現更高的生產指標,但長此以往,損害的是員工與企業之間的信任,員工不會把這樣的企業當成值得長期奮斗的地方。
以勞動時間和勞動強度為主要指標管理員工,體現著一種粗放的管理思維。每個員工的特點不同、能力不同,往具體里說,就是每天的如廁需求也不盡一致。不管是以勞動時間實施管理,還是限制員工的如廁次數,都忽視了員工的個體差異。那種企圖從肉體到精神抹平人的差異的企業,是不值得被尊重和效仿的。
現代企業只有充分尊重員工的人身權利和人格權利,理解員工的差異性,才能行之有效地實施管理,創建企業與員工融洽的工作氛圍。也只有這樣,員工和企業才能在愿景目標上達成一致,把奮斗的力量擰成一股繩,形成真正向前發展的動力。(王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