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第一天,大連理工大學微博發布情況通報稱,2020年12月30日14時左右,該校凌水主校區發生一起嚴重交通事故,造成一名學生身亡。肇事司機為該校教師,事發當日為雨雪天氣,道路積雪結冰;警方已第一時間介入調查,學校將依法依規、全力配合警方和家屬做好后續工作。
學校的這一通報,乍看沒有問題,但是在簡短的訊息中,卻特意強調當日的天氣,以及道路“積雪結冰”的情節。這引發了一些網友對學校避重就輕、選擇性呈現信息的質疑。要知道,積雪結冰或是事故的一個客觀誘因,但卻也暴露了學校管理的問題。
道路積雪結冰,從安全的角度出發,學校是不是該及時清理?對車輛的行駛是不是該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加裝防滑鏈。再比如,肇事司機在校內車速開到了多少?學校對校內車輛的行駛車速及其管理,是如何進行的?單純強調雨雪天氣,卻沒有回應這些問題,就難免被回嗆。
值得一提的是,事情發酵后,有信息指出,受害女生是家中獨女,本科在大連理工大學,其后考研到本校繼續就讀,成績優異;肇事者是該校電子信息與電氣工程部教師鄒某巖,教授、博士生導師,還曾擔任過大連理工副校長、大連工業大學校長。
但是,車禍就是車禍,不以肇事者的教授、前校領導身份為轉移,也不以受害者品學兼優的成績為轉移。這一場車禍里,只有肇事者和受害者之分,也正因此,校方也好,交警部門也好,一定要秉持客觀的立場,給出一個權威詳實的調查結果,給受害者家屬一個交代。
而從學校的角度看,校園本身是一個相對獨立、安靜、慢節奏的生活環境,不像一般交通道路那么繁忙嘈雜。也正因此,校園內發生了直接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其原因就更值得剖析和反思,以防微杜漸。
類似的事故并不是第一起。2012年7月,魯東大學的一名女大學生,在一棟教學樓前被撞身亡。肇事司機也是一名高校老師,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被拘,而不是一般的交通肇事罪。事后,交警部門稱,大學校園里的路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道路,在校園里發生的車禍事故,有些性質也是不一樣的。
所以,對校內交通的管理,也是校園安全治理的一部分。就在前不久,江蘇鹽城市鹽都區教育局,就制定了一個《全區教育系統校園內部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要求各學校實行“人車分流”,所有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必須限帶行駛,出入校門限速為5公里/小時,校內道路限速為10公里/小時。
就大連理工這起交通事故,學校在就事論事、回應和處理這起校園交通事故之外,還要本著為學生負責的態度,舉一反三,檢查和反思校園內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比如規則的缺乏、管理的缺位,等等。
一場事故,暴露出各方面的問題,對此,相關部門都應該堅守一個立場:實事求是,積極查漏補缺,擔起應負的責任?,F在,這起事故發展成為一個輿論事件,就是對學校的一次考試,請用心作答。(樊 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