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某律師在社交平臺上曝光了一張領事證明,并配文“領事證明,李娜退出中國國籍。一石激起千層浪,相信很多網友都被“李娜”這個名字騙進來了,因為在中國叫李娜的名人只有一個,那就是2011年法國網球公開賽、2014年澳大利亞網球公開賽女子單打冠軍,亞洲第一位大滿貫女子單打冠軍李娜。(搜狐網1月4日)。
國人愛國,那是沒說的。尤其是對那些退出中國國籍并加入外國籍的明星大腕,大都是口誅筆伐。實質上這種做法心情可以理解,但做法值得商榷。畢竟作為個人,加入哪國國籍是個人自由,而且是一個愿打,一個愿挨,實屬正常。就這一個新聞來說,即使是真的網球明星李娜退出中國國籍,也沒必要大驚小怪。何況這還是一個烏龍新聞,此李娜非彼李娜。
對于這一烏龍事件不能當笑話聽了事。網友們的反應非常熱烈,質疑和吐槽之聲不絕于耳,認為其涉嫌非法披露隱私。而筆者則認為,不僅如此,還給網球明星李娜造成了很大傷害;同時還有盜用國家機關公文嫌疑。理應追根求源,查個明白,并依法依規給予相應處理,以正視聽,以儆效尤。
也許該律師會說,李娜退出中國國籍確有其人,我又沒說是網球明星李娜,因而不存在造謠惑眾,無可指責。
這話雖是實話,但還是欲蓋彌彰之嫌。身為律師,在社交平臺發布這一消息目的何在?還不是想博眼球、搏上位?可以設想,如果僅僅發布的一則普通平民百姓退出中國國籍的信息,會有多少人會去關注?因而這名律師的做法可謂“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是想借助名人效應而達到個人不可告人的目的。
事實上消息一經發布,即給網球明星李娜造成很多困擾并引發網絡熱議就足以說明問題。這還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你還涉嫌盜用國家機關公文,通過社交平臺發布帶有領事印章的公文就是力證。如果公文是真的,人們不禁要問,你這公文是如何得到的?
按理說,有關個人國籍問題涉及個人隱私,作為國家領事館,確實擔負著公民國籍管理職責。但其文件本應屬于保密的,不應該流出。令人不解的這份《領事證明》是如何流出的,并被人利用。即使碰巧得到,作為律師本應該知法懂法守法,明知以個人名義發布國家機關公文行為十分不妥,甚至涉嫌違法,還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公開發布,就讓人不由懷疑你居心何在?
再就是作為涉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釜山總領事館也不能置身事外,應該嚴格排查是否有公文外泄等違規問題。如果有,應立即加以整改。如果沒有,那也應該即使發聲,以澄清事實,引導輿論,維護自身權益和良好的形象。
這件事也給大家提個醒,無論何時何地,何種身份都必須遵紀守法,爭做一名文明公民。以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和人民安居樂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