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羈押21天后,1月5日晚,河南焦作“17歲男生反擊猥褻少女者被批捕”事件當事男生王某走出了焦作市看守所,轉為取保候審。在事件被媒體報道之后,當地檢察院已組成專案組對該案進行復查。
查看案情的關鍵細節,和因為“男生解救被猥褻少女”而腦補的路見不平一聲吼的情節,有一定的出入。據警方對于猥褻者和某豪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披露,2019年12月9日凌晨,17歲男生王某參與兩名女同學在酒吧的聚餐,女生又叫來了朋友,朋友又帶來了“朋友的朋友”——和某豪,5個人在一起喝了酒。下樓之后,和某豪對女生出手摟抱、親吻,實施猥褻行為。這時,王某出手阻攔,發生沖突,導致和某豪鼻子粉碎性骨折。就賠償問題,雙方始終沒能達成一致,在案發一年之后的去年12月,王某被控涉嫌“故意傷害罪”,被當地警方批捕。
還值得一說的是,猥褻少女的和某豪,卻一直沒有受到法律追究,直到此案被曝光之后,才在今年 1月3日,因為猥褻而被當地公安機關處以治安拘留9天的處罰,但是因為當時他未滿18周歲,依法律“已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法”,對其行政拘留不執行。
一邊是,挺身而出的少年,在一年時間里面生活在被追究刑責的陰影之下,身陷囹圄長達21天;一邊是猥褻者因為被打斷了鼻梁一直作為“被害人”出場,其猥褻行為,一直沒有受到追究,之后又因為年齡沒到18周歲,仍然沒有執行拘留。這就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好人”有沒有好報?“壞人”有沒有壞報?這是公眾樸素的正義觀,這也需要司法機關在辦案當中予以回答。
的確,本案案發場景是年輕人一起喝酒,叫來了“朋友的朋友”,之后發生沖突,但是不能將之籠統地歸結于“酒后斗毆”。要看到,案件中“被害人”主動對未成年女性實施猥褻行為。“被害人”實施不法侵害在先,王某挺身而出、制止非法侵害在后,其制止猥褻的行為本身具有見義勇為的性質。不能因為之前喝了酒,就把猥褻這樣嚴重侵害女性尊嚴的違法行為,放置到一邊,將猥褻和“被打”做割裂處理。
司法機關辦理案件應該從法律出發,從事實出發,也應該通過以案說法鼓勵善行,鼓勵見義勇為,弘揚社會正氣。正當防衛是刑法賦予公民在面對自身和他人受到不法侵害時挺身而出的權利,這個基本原則不能因為和侵害者之前一起喝過酒就改變了。
最高法、最高檢和公安部公布的《關于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其中明確強調,要切實防止“誰能鬧誰有理”“誰死傷誰有理”的錯誤做法,堅決捍衛“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吨笇б庖姟愤€明確“要注重查明前因后果,分清是非曲直”,要充分考慮防衛人面臨不法侵害時的緊迫狀態和緊張心理,防止在事后以正常情況下冷靜理性、客觀精確的標準去評判防衛人。
和某豪猥褻女生,是嚴重不法的行為,王某當時的挺身而出在維護自己女性朋友的權益,也是在維護法律的尊嚴,“法不能向不法讓步”,這是基本的原則。維護這個常識才能夠讓更多的公民在危難時候挺身而出,讓犯罪分子有所忌憚。
既然公安機關已經認定發生了猥褻行為,就應該以這個事實作為案件定性的起點,進一步厘定王某因為阻止猥褻行為而導致猥褻者受傷的行為,到底屬不屬于正當防衛?法律不應該讓見義勇為者流淚,讓猥褻者偷笑。(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