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限塑令”已經實施了一個多月,成效究竟如何?記者近期在全國多地調查發現,嚴令之下,雖然具備一定規模的商超、酒店、餐飲企業、服務平臺“減塑”執行情況較好。不過,遍布社區和街巷的零散商戶普遍“不動如山”,農貿市場仍然是傳統一次性塑料制品泛濫的“重災區”,甚至有普通塑料制品“魚目混珠”冒充可降解產品擾亂市場。(2月18日《經濟參考報》)
眼下,各地紛紛出臺“禁塑令”,明確商場、超市、店鋪、農貿市場等地禁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袋。同時,也提供了帶有明確可降解標志的塑料袋或其他材質的包裝袋。一些商場、超市也紛紛積極響應,帶頭落實“最嚴禁塑令”。
但在我們的實際生活中,除了一些大型的商場、超市已開始嚴格執行“禁塑令”之外,最需要禁塑的農貿市場卻依舊是“我行我塑”,儼然成了一個“禁塑盲區”
眾所周知,早在2008年,我國就提出了“限塑令”。如今,我國又把“限塑令”上升到了“禁塑令”這個更高層面,這說明治理“白色污染”已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了。為此,各地根據實際情況也紛紛出臺“禁令”,有的甚至被冠以“最嚴禁塑令”,就因為它有嚴厲的處罰機制。
但筆者以為,“最嚴禁塑令”不能遺漏了“禁塑盲區”。一方面,宣傳應到位。在出臺“最嚴禁塑令”之前,應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和微信、QQ等網絡平臺,加強“禁塑”的目的和意義的宣傳和教育,讓廣大居民都認清“禁塑”的重要性,并知曉“禁塑”的范圍,自覺做到“禁塑”。另一方面,執行應到位。相關部門應切實把“禁塑令”執行到位,切忌“抓大不抓小”,對那些大型商場、超市可謂是“有令必行,執法必嚴”,而對那些小店鋪、小吃點卻“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或者是“抓易不抓難”,對“禁塑老大難”的農貿市場卻采取“放縱”的態度,從而致使“最嚴禁塑令”在某些地方卻“一點也不嚴”。
同時,要實現全面“禁塑”,還需有“關鍵抓手”。首先,需有“源頭治理”理念。實行全面“禁塑”,不是簡單的一句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得從“源頭上”入手。要嚴禁各地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要加大監管和懲罰力度,發現一起嚴懲一起,絕不縱容、姑息遷就。其次,需納入“信用體系”??煽紤]把違規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企業、個人等相關違法行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其三,需跟進“可替代品”。對于用慣了塑料袋的廣大市民而言,如果一下子“一刀切”地全面“禁塑”,肯定會“很不習慣”。這就需要盡快研發“可替代品”,鼓勵全生物降解塑料產品的研發和生產,滿足廣大群眾的基本生活需求,讓廣大市民不受“禁塑”的框定而影響日常生活。
當然,實現全面“禁塑”,還需廣大市民養成良好的購物習慣,自覺做到不使用塑料袋,比如:采取提籃買菜、使用布袋購物等綠色、低碳的購物方式。
全面落實“最嚴禁塑令”雖然是一件“難事”,但筆者相信,只要宣傳到位、執行到位,并抓住“禁止生產”“納入信用體系”和“研發替代品”這三大“關鍵抓手”,再輔以市民綠色、低碳的購物習慣和方式,“最嚴禁塑令”就一定能被商家和市民廣泛接受,一些諸如農貿市場、小店鋪等“禁塑盲區”也自然會得到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