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節后天氣逐漸回暖,群眾戶外活動增多。鐵路部門提醒,切勿在鐵路電力線路導線附近放風箏、氣球等,否則極易引發列車晚點甚至安全事故。(2月23日新華社)
又是一年春來早,忙趁東風放紙鳶。春節過后陽光明媚,天氣晴好,廣大民眾就近踏青賞花,放飛風箏的熱情不斷升溫,但由于部分民眾缺乏對電氣化鐵路知識的了解,在高鐵沿線放風箏,使得風箏等異物搭掛高鐵接觸網事件頻發。小小風箏纏繞高鐵安全運行“生命弦”,造成高鐵列車晚點事故,嚴重影響高鐵運行安全,同時也為我們安全踏青敲響警鐘。
據報道,僅2月18日至21日,鄭州鐵路部門管內由于風箏等異物搭掛高鐵接觸網事故多達15起,其中導致高鐵列車晚點達8起。此外,像塑料薄膜、無人機、防曬網、孔明燈等這些異物,都有可能逼停高鐵列車。而故意在鐵路線路放風箏等嚴重危及高鐵運輸安全并干擾正常行車秩序,則涉嫌違法違規,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禁止在鐵路電力線路導線兩側各500米范圍內升放風箏、氣球等物體。如違反相關規定,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眾所周知,無論是高鐵動車還是普速列車運行都是依靠電力驅動,在鐵軌上方鋪設的接觸網是高鐵安全運行最重要的“生命弦”,最高電壓達到27500伏,接觸網上任何一點異物的干擾都有可能導致接觸網跳閘,而運行時速350km/h的高鐵列車一旦斷電,會造成高速運行車輛緊急制動,給列車運行安全帶來很大隱患。鑒于此,鐵路部門加大宣傳力度并提高違法成本,也在情理之中,一方面要利用新媒體和傳統媒體加大宣傳,并在鐵路沿線增加宣傳車和高鐵沿線禁放風箏警示標志。另一方面也要加大監管力度通過機車添乘、無人機巡航和北斗高分智能遙感系統等手段織密監管之網,切實保障行車安全。
春風十里不如生命可貴。從個人角度來講,放風箏享受春光本無可厚非,但需增強安全意識、法律意識、了解學習電氣化知識,勿因貪玩任性埋下禍端,不僅給自己及他人帶來安全隱患,屆時更難逃法律的嚴厲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