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網傳山西大學學生宿舍限制用電,一天停電7個半小時,山西大學學生公寓服務中心回應稱,因有用電安全隱患等情況,故實行階段停電管理,但并非規定時間段所有宿舍都停電,若宿舍有人可提前申請用電。
此外,該《通知》還特別規定,學生公寓實行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停電管理,期間需要用電的同學可到公寓樓值班室申請用電?!锻ㄖ仿淇顬楣⒎罩行?,時間為3月22日,蓋有“山西大學公寓服務中心”的紅章。(3月24日澎拜新聞)
簡單以停電辦法來保安全,這是另一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雖然有一定的功效,但絕非是安全的長遠之計,也嚴重缺乏對學生的善意關懷。因為用電安全的理由,就實行宿舍每天停電7個半小時,至少從行為結果上沒能體現以學生為主,讓學生感受到應該有的善意。
用電有危險,這個風險眾人皆知用電有安全風險,這是無可避免的事情。怎樣確保用電安全,應該以學生方便、安全為主,并非簡單一停了之。用限電、停電去控制風險,固然能起到很大作用。但如果有危險就不用電,就違背社會發展、生活質量提升的客觀規律,完全是因噎廢食,根本不值得去提倡。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要有科學發展觀,從學校宿舍的用電安全問題,具體研究、科學分析風險隱患的真正原因所在,如線路老化、線路超負荷等等,主動采取針對性的措施,在線路老化改造、用電安全保護等方面扎牢安全用電安全網,從而進一步減少風險隱患。因為曾經發生過學生充電寶引發火災事故,就把安全責任歸咎于學生用電,采取限制供電的措施,顯然是不科學、不負責的,工作流于簡單和粗放,缺乏相應的嚴謹和實事求是。這種做法卻讓學生失去了方便,甚至是用電的自由權益,很值得商討。
當然,學校為確保學生用電安全,出臺管理辦法、采取相應措施無可厚非。但是,人性化管理絕不能少。不能只考慮用電安全,而不理睬學生的生活和學習方便。更不能以此為借口,為了自己管理方便而犧牲學生安全用電的合法權益,人為、固執地推行一些只對自己有利,或完全忽視學生意愿的做法,給學生的日常生活和學習帶來過多的不必要影響。
安全用電關乎生命安全,這個絕不能有任何馬虎,更不能有任何松懈。加強管理和安全教育要常抓不懈,但在合理、科學、安全用電的具體行為和教育中,學校還得多從學生的需求去考慮,站在方便、安全、科學的高度去檢視自身安全管理工作,著重從學生需求去考慮,拿出更多資金和措施,加強宿舍用電安全環境的建設改造,更好平衡用電安全和方便用電兩者關系,滿足學生生活學習更加便利的需求。事關學生生活便利的事情,學校站在自身管理角度,一刀切地簡單地停電保安全,看似是保安全,其實也有不主動為學生著想的思想存在里面。如此只求自己好管理,過分強調、主張自己的權力,以及確保自己的利益,漠視學生高興與否等行為,說的簡單一點的話,是認識片面、思想落后,說嚴重一點的話,這其實是懶政式管理,是非常不負責任自私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