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的郭女士應聘收到錄取通知后,因私人原因,沒有入職。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公司人事部經理因氣憤其“爽約”,把她的個人信息發到了朋友圈。此舉,不但引發網友對隱私安全性問題的廣泛關注,更引起大家對人事經理違反慣例操作的一致炮轟。
網友們認為,雖然郭女士在接到錄用通知后表示同意入職,但畢竟沒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有權反悔。其倉促通知人事經理不再入職,確有欠妥之處,但并不違法違規。而人事經理私自公布求職者信息,不合法也不合理,更顯示其職業素養低下。
據業內人士指出,應聘者在被錄用后選擇不入職屬于正?,F象,人事部門可在公司簡歷庫中留下備注,但并不能公開“吐槽”,甚至將個人信息“掛上網”。面對已有入職意向的員工反悔,確實令人遺憾,但人事經理不能“以錯治錯”。杭州這家公司的人事經理在朋友圈招貼信息,其目的顯然是散布郭女士“被錄用后不入職”的行為,毀壞郭女士名聲,甚至為其在今后就業過程中制造障礙。
其實,無論是求職者還是招聘公司,都應依法依規完成招錄程序。即便雙方最終沒能達成錄用意向,也不應打擊報復,甚至將自己推向違法邊緣。求職者與公司說到底是雙向選擇的過程,只有依法依規簽訂合同,完成入職程序,雙方的權利才能受到保護。當然,在“走程序”期間,雙方的口頭約定,也將被視為重要的誠信依據。
再說,如果求職者與公司已經簽訂勞動合同,繼而發生不入職的情況,公司有權向應聘者提出索賠。尤其是,當公司有證據顯示,求職者的不入職行為對公司造成損失的情況下,更有權追責。
進入新一年的求職季,近來類似求職過程中的“奇葩”事件也時有發生。例如此前也是杭州一家公司的招聘人員,調侃應聘者“考不上本科是智商有問題”。而類似事件一再發生,無疑折射出作為強勢一方的公司和招聘者,手中權力無人監管。與此同時,招聘過程中的奇葩問題頻上熱搜,也反映出其受關注程度。
筆者希望,通過網友的熱烈討論,能厘清雙方權利與義務。同時希望有關部門能加強對招聘過程的監管,以保證雙方的權益,消減就業歧視現象,為求職者提供公開、平等的擇業環境、就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