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某女士在四川成都一家火鍋店就餐時,因制止鄰桌顧客抽煙,被后者言語侮辱,并潑“火鍋油”。涉事餐飲公司表示,門店違反禁煙規定,罰款5萬元,若再發生類似事件,則取消其加盟資格。
公共場合,禁止吸煙,早已成為時下人們的共識,也是我國法律不允許的。隨著近幾年我國對此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大,和人們文明程度的提高,遵守此規定已成為人們的自覺行為,現在很難在公共場所能發現癮君子叨個煙卷旁若無人獨自享受的情景。
但凡事有例外,人品有高下,總有人會為了一己私利挑戰公序良俗,而且往往能屢屢得逞。究其原因,就是有人見義勇為挺身而出制止這種行為時,大多數情況下,人們往往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維定勢,成為保持沉默的旁觀者。這種情景下,破壞規則者嘗到了破壞規則的甜頭,見義勇為者陷入一個人在戰斗的孤獨的不利局面,因而經常有英雄流淚又流血的社會新聞見諸報端。
而此事件之所以能發生,就是在語境下慣出來的,當有人出面制止其抽煙時,抽煙者反而覺得受到了侮辱,理直氣壯,不僅對制止其抽煙的肖女士言語不遜,甚至還用“火鍋油”潑向對方,態度囂張令人發指,所幸無釀成大礙。假如當時,他們還處在言語沖撞階段,在場的顧客有人出面幫腔挺肖女士,也許該抽煙者的囂張就會偃旗息鼓,更別說耍橫潑“火鍋油”了。
不過,令人欣慰的是,此次事件出來后,涉事餐飲公司沒有護短,第一時間發表聲明,對事件發生地火鍋店處以5萬元的罰款,若再發生類似事件,則取消其加盟資格。
有網友為該火鍋店叫冤,是不是打錯板子了,肇事者是抽煙的人,該罰抽煙者才對,怎么罰也罰不到火鍋店身上。而且,帶有這種認知的人還不在少數,包括該火鍋店的經營者。
看到這份處罰決定,最少讓挺身而出的肖女士內心得到些許安慰,感覺有了后援,自己不是一個人在戰斗,讓正義不在孤獨。
這份聲明最大的意義,從中不僅看到涉事火鍋店上級管理公司的整改誠意,最主要的傳遞出一個很鮮明的導向,無論從道德層面,還是法律角度,餐飲經營方有責任為就餐者提供一個安全良好的就餐場所和環境。
就拿此次事件來說,該火鍋店發現有消費者在店里抽煙,有責任有義務在第一時間進行勸導和制止,而不是把風險和成本留給在此就餐的肖女士。因此,板子打在火鍋店身上,一點也不冤。
此次,涉事公司“大義滅親”有很好的示范作用,讓大家明白,當你在餐館就餐,在火車上乘車,你的合法正當權益受到侵害時,經營方必須履行責任主體,和你一起維護你的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