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山西“繼母虐童案”在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檢方指控,女童繼母王某蓉構成虐待罪、故意傷害罪。庭審中,被告人王某蓉在看守所以遠程視頻的方式受審。王某蓉在庭審中辯稱,自己對受害者朵朵只是“教育式打罵”。
王某蓉的行為已經不是一般小小不然的虐待,《司法鑒定意見書》顯示,被鑒定人2020年5月14日就診前損傷導致目前意識植物生存狀態,鑒定為二級傷殘。王某蓉已涉嫌虐待罪、故意傷害罪,但王某蓉辯稱,自己只是在情急之下沒有控制脾氣,對朵朵是“教育式打罵”,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犯了虐待罪,否認對朵朵有故意傷害的行為,豈有此理。
教育應該是引導、鼓勵、啟發,而打罵是傷害,嚴重了則涉嫌暴力犯罪。這位繼母奇葩地把“教育”和“打罵”捏成一塊,也折射出當前一些家庭在教育孩子上存在的誤區。
打罵不但不能讓孩子改掉錯誤習慣,反而把一把好牌打壞了。深圳市婦女兒童心理健康服務中心曾對10所學校的1300名學生展開調查。數據顯示,被調查者身邊家庭暴力的比例達23.9%。受到家庭暴力的孩子,有不良行為的比例明顯高于其他孩子。有25.7%的孩子“自卑”,22.1%的孩子“冷酷”,56.5%的孩子“暴躁”。這些不良影響甚至會伴隨他們一生。
即使孩子已經到了涉案的地步,家長也沒有對孩子打罵的權力,相反,要對家長進行“強制親職教育”。比如,杭州市就出臺規定,對未成年人涉嫌刑事犯罪的,對失職父母強制“補課”,讓不合格父母“回爐再造”。它不僅僅在于提升父母教養子女的技巧與能力,更在于督促監護人切實履行監護教育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法(草案)》已完成征求意見即將正式出臺,《草案》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在實施家庭教育過程中,不得對未成年人有性別、身體狀況等歧視,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如何避免“教育式打罵”后果?對孩子來說,要“有地方說”。政府要提供社會福利心理熱線,孩子可以有一個地方來緩解他們的感情被毆打后和責罵。要“有地方留”。如果孩子憤怒的離開家,應該有一個安全的地方去做“緩沖區”,可以是朋友、親人,也可以是安全的社交公共場所。
對家長來說,要“有地方省”。要時刻牢記,打罵孩子適得其反。要主動學習家庭教育的正確方法。那些脾氣暴躁的家長,不妨在家里做個科學教育的座右銘,放到自己容易看到的地方,在容易發脾氣時提醒自己制怒。
對社會來說,要“有地方教”。今年兩會上,政協常委朱永新建議把民間力量和智慧吸引到家庭教育領域,建立家庭教育民間機構。全國人大代表、北師大中國教育政策研究院執行院長張志勇也建議,縣級層面要建立家庭教育指導中心;建立家庭教育網上學校,開設網絡課程;中小學幼兒園要普遍建立“家長學校”,提供家庭教育的輔導和幫助;社區要普遍引入家庭教育服務的公共力量,開展普及型指導工作。“通過這‘四張網’,可以在家長們想要尋求家庭教育指導的時候,獲得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