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禮拜,浙江杭州玉泉某小區里發生了一件“怪事”,地上掉有不少現金,卻沒人承認是自己丟的。圍繞著大家撿錢的位置,民警挨家挨戶走訪,最終確定了一位可能性比較大的老奶奶。(4月21日《楚天都市報》)
據報道,老奶奶已經70歲了,先是不承認撒錢,激動得哭了起來……民警第二次上門,一進門,見到老奶奶客廳的餐桌上放著一沓錢。面對“物證”,老奶奶終于承認了。老奶奶說自己有三個孩子,但都不在身邊,心里空蕩蕩的。這段時間情緒很差,總感覺將不久于世。如果自己不在了,家里的錢用不完,于是就想到用這種方式,將錢從家中窗戶撒出去。
讀罷這則報道,筆者不禁在想:“老人往外撒錢”不正是缺少子女的“精神關愛”所導致的嗎?
眼下,許多上了年紀的老人過著獨居的生活,他們不但感到寂寞、孤獨,而且萬一生了病也沒有人及時送醫?,F在我們的生活條件大幅提高,一些子女也確實在老人的物質生活方面照顧得無微不至,但對于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卻一概不管。尤其是那些常年在外工作或打工的子女,除了定期給家中的老人寄送錢物外,幾乎不打個電話、不常?;丶铱纯?。一些做子女的甚至說,老年人只要能吃飽、能穿暖就知足了,還有什么需求呢?殊不知,對于老年人來說,精神需求往往比物質需求更為重要。像前文“老人往外撒錢”這一新聞事件中,足見老人并非“缺錢”,而是缺少“親情關愛”,缺少“精神依托”。
新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其中還特別強調“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贍養人,應當經??赐蛘邌柡蚶先?rdquo;??梢?,老人的精神贍養也已提上了議事日程。如果子女只滿足老人物質生活上的“保障”,而對精神上的“保障”不聞不問,那不僅會受到道德和良心的譴責,還是一種違法行為。
俗話說:“家有老,是個寶。”但愿我們每一位做子女的,都應自覺行動起來,既做到關心、關愛老人的物質生活,又做到對老人精神生活的體貼、細微的關懷。如此,老人的晚年生活才是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