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到行政服務中心辦事遇到問題,窗口工作人員不能以“不能辦”“不清楚”答復,而是要告訴辦事群眾“該怎么辦”,給予明確指引——這是近日福建漳州推行“窗口無否決權”服務新機制以來,各級行政服務中心的新面貌。(5月11日《新華每日電訊》)
福建推行的 “窗口無否決權”服務機制,是指入駐各級行政服務中心及便民服務中心窗口工作人員對申請人提出的需求、訴求,特別是涉及非標準化的申請,不能簡單直接地說“不行”。工作人員必須給申請人以合理解釋和引導,若行使否決權則必須報備并得到批準。在這個過程中,不僅不能簡單說“不能辦”而是要耐心指導“如何辦”“該咋辦”。
隨著服務意識的濃烈,不少地方都在嘗試推行不說“不能辦”的服務機制。應該說,這種服務機制是一心為民的體現。然而,我們也看到在不準說“不能辦”的同時,也帶來了不小的問題。那就是,不說“不能辦”之后,還是遭遇了不少尷尬。
筆者有一位朋友,就是我們這個地方行政服務中心的普通工作人員,他每天都要接待不少前來辦事的群眾。在不準說“不能辦”的服務機制約束之下,他確實不敢說“不能辦”了??墒?,他也遇到了不少苦惱的事兒,因為按照有關規定,一些群眾前來辦理的事項,確實是“不能辦”的。一邊是不能說“不能辦”,一邊是確實“不能辦”。不知情的辦事群眾就會認為他依然在刁難。而實際上是,由于百姓對于辦事程序,辦事資料并不了解,提供的資料不齊全,或者說辦理了就違法違規了,讓他“進退兩難”。
其實,這里涉及的就是“該咋辦”的問題。老百姓去辦理各種業務,并不熟悉辦理的流程,并不知道該準備什么資料,也就遭遇了“辦不成”的情況,而他們認為既然有了“不能不辦”的規定,那么你就得“必須給辦”,以至于造成了不理解之下的誤會。推行不說“不能辦”還需要暢通告知渠道,讓辦事群眾知道“該咋辦”“如何辦”。這就需要提前做些事情。
一個方面是,要將各種業務的辦事流程,所需資料等信息,通過各種簡單便捷的渠道告知百姓,讓大家熟悉掌握;一個方面是,應該在辦事大廳安排專門人員對辦事群眾進行指導,在遇到“不好辦”的事情的時候,告訴他們“如何辦”,才能實現更加簡單輕松的辦理。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情況,不能一拒了之,要打出“明白紙”,向申請人講清楚補充內容和改進方法,切實解決往返跑問題。對法律法規不明確的,要給出“答復卡”,建立快速便捷的溝通請示機制,及時答復申請人。而對于“確實不能辦”的事兒,則需要耐心說清楚。
落實“窗口無否決權”服務機制,是一心為百姓的工作理念。不說“不能辦”雖好,但是更需要多些關口前移的“如何辦”“該咋辦”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