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順縣一名教師讓未參加捐款的學生排隊錄像,并將視頻發至家長群中,動員學生家長募捐。事后,經批評教育,涉事教師向家長和學生道歉。目前,經永順縣教體局局務會研究決定,對砂壩鎮中心完全小學教師謝某某進行行政記過處分,調離該校;對校長彭某某就地免職;對永順縣教育基金會工作人員覃某某進行誡勉談話;對砂壩鎮中心完全小學在全縣進行通報批評。(5月21日澎湃新聞)
謝某某動員未捐款的學生家長捐款,動機不錯,錯的是方式方法,給未捐款的學生錄像發家長群,讓愛心捐款瞬間都變了味,成了對學生和家長的一種道德綁架。
本次募捐是由永順縣教育基金會發起,募集款項將全部用于獎勵優秀師生和教育工作者、救助有特殊困難的師生以及開展“園丁之家”等公益慈善活動。平心而論,發動學生一人捐6元,對家長來說也談不上增加多少負擔,再說捐款活動還可以培養學生公益意識,營造“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社會氛圍,可以說,這次捐款的象征意義大于實際意義。
其實在現實語境中,不少學校的愛心捐款都異化成了一種道德綁架:2008年,為響應鄭州市首個慈善日的號召,鄭州市教育系統于10月11日至15日之間開展捐款活動,有家長反映個別學校的做法讓好事變了味。孩子說“捐20塊能得到老師表揚”,有家長收到了孩子班主任發的短信說自愿捐款,但后面卻附上了班里捐款在10元和15元以上學生的名單;2015年,四川巴中二中一老師病危,學校為此在全校開展愛心捐助活動。這本來是一件很暖心的事,可有同學爆料稱“捐款完全強制性,與學生考核掛鉤,捐得多的表揚,捐得少的通報批評,少于5元的捐款拒收”;2020年,吉林市昌邑十一小學某老師在微信群里讓學生捐款,“嗯,自愿原則,咱班40個同學,除了××,剩下的都捐了,還有誰要捐的嗎?”
眾所周知,中小學生沒有經濟來源,讓學生捐款,實際上就是讓家長捐款。而捐款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則是自愿,《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明確:“捐贈應當是自愿和無償的,捐贈人有權決定捐贈的數量、用途和方式,受贈人應當公開接受捐贈的情況和受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和接受社會監督”,這就是說,捐款是一件體現高尚品德的事,捐不捐款,應由學生或家長做主,學校和教師不應將其看作道德衡量標準,因為捐款也要視個人能力和意愿而為,不應該設定為一項必須完成的任務。教師在向學生發出捐款倡議時要注意分寸,告訴學生捐多捐少與愛心多寡無關,表達一份心意即可。愛心無國界,愛心無大小,慈善的本意是號召人們“贈人玫瑰,手留余香”,是一種自行自愿的行為,強人所難,會讓愛心變了味。
當慈善愛心被道德綁架后,留給人們的并不是心善積德,而是巧取豪奪。變相強制捐款反映的是社會的浮躁與功利,捐款數額與班級榮譽、教師獎懲、領導實績、學??荚u掛鉤,使本應發自內心的捐款活動變成了生硬的政治任務。
學校是教育人培養人的地方,強迫捐款帶偏了教育節奏,偏離了育人的方向。捐款靠自愿,善心靠教化,不要讓浮躁的功利將善心變成僵硬的指標,失去了其應有的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