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快手平臺頭部主播“驢嫂平榮”售賣的手機被指是山寨機,引起輿論關注。無獨有偶,薇婭銷售一款聲稱SupremexGUZI聯名的掛耳風扇被時尚博主公開質疑是山寨聯名商品,而非美國潮牌。這兩個“售假”的事件,目前都作出了“退款不退貨”的處理,但關于主播到底是否應該對“售假”負責,依然引起了網友的爭論。
作為一種新興商業模式和互聯網業態,網絡直播營銷近年來發展勢頭迅猛,平臺和用戶數量呈現井噴式增長,與此同時,刷單、產品質量疏于把關等問題也層出不窮。
為了規范這一新興行業,《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5月25日起施行,其中就“虛假宣傳”,第三章第十八條有明確規定,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從事網絡直播營銷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遵循社會公序良俗,真實、準確、全面地發布商品或服務信息,不得發布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信息,欺騙、誤導用戶。
但事實說明,雖有管理辦法施行,但直播帶貨問題還是層出不窮,“售假”甚至還有點“扎堆”出現的苗頭。有專業人士分析,直播售假不外乎兩種原因,一是主播團隊在商業利益誘惑下明知故犯“知假售假”,二是在管理上出了岔子,或者審核能力不足,導致“被坑”。
就像薇婭此次陷入售假風波,就聲稱,產品是“天貓國際官方小二推薦給我的”,而此前帶貨“翻車”的羅永浩也曾坦言,審核能力難以超越大型電商平臺,不敢承諾做到百分之百無假貨。
但是,這些都不能成為主播推卸責任的理由,“不敢承諾做到百分之百無假貨”不能成為主播免責的“擋箭牌”,而關于“知假售假”,雖然無人肯承認也不代表不存在。無論有心還是無意,售假就是售假。
假貨進入網紅直播間,其所損害的不僅是消費者的利益,還擾亂了市場秩序,傷害了行業發展。對于網絡直播營銷這一新興商業模式來說,也是一種信任度的損耗,對其長遠發展有百害而無一例。因此,《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既然已經施行,那就必須亮出牙齒,厘清相關各方的責任,該懲戒的懲戒,該追責的追責。
就大家所關注的“‘售假’主播是否該擔責”,不妨抓幾個典型案例,以實際案例來進行釋法。在回應民眾關切的同時,讓法律的威力彰顯,讓主播和商家們切實守好自己的底線、履行好自己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