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將于6月1日起施行,其中對旅館、賓館、酒店等住宿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安全保護義務作了規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公安部對旅館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須”要求,以切實防范在旅館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發生,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6月1日《新華每日電訊》)
如今最火熱的一個詞兒,叫“守護少年的你”。“守護少年的你”很重要,做到了這些,就是守護住了未來,守護住了美好。在“守護少年的你”的政策引導之下,也就有了此次的“賓館新規”。
按照要求,旅館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須查驗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實登記報送相關信息;必須詢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聯系方式,并記錄備查;必須詢問同住人員身份關系等情況,并記錄備查;必須加強安全巡查和訪客管理,預防針對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可疑情況,并及時聯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同時采取相應安全保護措施。這些規定有一個簡單的稱呼,叫“五必須”。
“五必須”這道約束令就是一道“緊箍”。有了“緊箍”還需要常“念咒”,真“念咒”,否則就會讓好的規定成為水中月鏡中花。能不能管好賓館的“一張床”,關鍵是用法律為漏洞和隱患“落鎖”,而“落鎖”之后,還要看“鑰匙”是誰攥著的。不能讓商家輕易打開“約束的鎖頭”。
未成年人進入賓館旅店這樣的地方,本來就具有隱患。從既往發生的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傷害案件來看,相當比例的案件發生在賓館旅店這樣的地方。比如,未成年人以住宿為名實際上是參與黃賭毒之類的犯罪;比如,一些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在賓館旅店會網友。許多悲劇原本可以避免,遺憾的是正是賓館旅店面對未成年人的“來者不拒”,疏于管理導致了悲劇的發生。尤其是,青少年醉酒之后進入賓館旅店之后,發生的傷害案件是上升的。
在這種情況之下,出臺約束賓館旅店的“五必須”就顯得尤為重要了。這就要求住宿行業做到以下幾點,履行好社會責任:一是成年人攜未成年人入住,但不能說明身份關系或身份關系明顯不合理的,要拒絕入住;二是未成年人身體受傷、醉酒、意識不清,疑似存在被毆打、被麻醉、被脅迫等情形的,要及時報告;三是異性未成年人共同入住、未成年人多次入住、與不同人入住,又沒有合理解釋的,要多些警惕;四是旅館經營者發現違法犯罪嫌疑的,除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外,還要及時聯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
未成年人住賓館“五必須”是為了“守護少年的你”。有了“鎖頭”還要管好“鑰匙”,有了“緊箍”還要真“念咒”。說到底,如何監管,如何落實才是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