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辦事不求人”,這句話的含義是深刻的。“依法辦事不求人”在于,你只要是合法的,你只要是依法的,“不用求人”也能辦成事兒。法治時代,“依法辦事不求人”理應成為新追求。這既是法治時代的所需,也是社會前行的需要。
這次提出的“依法辦事不求人”,是針對“放管服”改革而言的,主要是為了激發市場活力,讓市場經營主體在辦理各種手續的時候,在辦理各種事項的時候,不需要“求助于人”,而是“求助于法”“求助于規”,大家都按照法律法規辦事,大家都按照新的政策辦事。
“放管服”改革是刀刃向內的政府自我革命,各地各部門都要強化改革擔當,為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辦實事解難題。去年面對多重嚴重沖擊,我國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直面市場主體需求,創新實施宏觀政策,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助企紓困與激發活力并舉,對穩住就業和經濟基本盤形成有力支撐。美好的結果,就在于“約束權力”,實現“不用求人”“不用求權”。
市場主體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只有繼續把市場主體的痛點難點作為發力點,進一步為市場主體放權賦能,減少不當干預,加強公正監管,促進公平競爭,優化公共服務,讓人民群眾敢于創業奮斗,讓市場主體敢于創新發展,才能實現進一步的發展。而這一切都需要實現“依法辦事不求人”。
“依法辦事不求人”,其實需要放在更大范圍內來考量。“依法辦事不求人”不僅是市場經營主體的訴求,也是所有人的訴求。要更大范圍的實現“上學不求人”“就醫不求人”“求職不求人”“打官司不求人”……總之,我們需要打造一個“依法辦事不求人”的社會。
做到“依法辦事不求人”需要做的事情還有很多。比如,進一步簡政放權,讓權力越來越少;比如,進一步約束權力,讓權力不能胡來,沒有“權力變現”的空間;比如,進一步實施監督,讓權力沒有“吃拿卡要”的機會;比如,進一步拓展群眾訴求渠道,針對訴求的不同出臺更多適應時代發展的政策。
當然,對于百姓而言也需要養成好的習慣,不能動不動就“找關系”“走后門”,恰恰是我們的這種陳舊習慣養肥了“求人辦事”“違法辦事”的土壤。大家都“依法辦事”了也就不需要“辦事求人”了。“能辦的事”不用求人也能辦成,“不能辦的事”求人也辦不成,如此一來,誰還“送禮求人”!
給“違法辦事”關死門,也就能實現“依法辦事”的敞開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