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有微博網友發文稱,山西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近日發布了一則招聘公告,招聘財務人員、行政人員等職位時全部優先男性。招聘公告中對于性別的這一要求引發網友爭議。極目新聞記者聯系上該公司的招聘人員于先生,于先生解釋,公司有的工作確實“不太適合女生做”。(6月7日《珠海特區報》)
一直以來,許多企事業單位在人員招聘環節當中,往往存有一定的就業性別歧視現象。尤其是一些單位的崗位招聘“男性優先”,更是讓女性求職者被性別歧視擋在了招聘的大門之外。
我國勞動法規定,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而在2019年2月,人社部、教育部等9部門也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通知明確,依法禁止招聘環節中的就業性別歧視??梢哉f,這既給廣大女性求職者吃下了一顆“定心丸”,又給那些存有女性就業性別歧視的招聘單位劃了一條“紅線”。
但在實際操作環節中,類似招聘“男性優先”這樣的就業歧視現象卻屢屢發生。據某知名互聯網招聘平臺發布的《2020中國女性職場現狀調查報告》顯示,27%的女性都曾遭遇過“求職時,用人單位限制崗位性別”的情況??梢?,“男性優先”已成為了一種“招聘常態”。
因此,筆者以為,要消弭招聘“男性優先”這樣的“就業歧視”行為,還需“多方給力”。首先,要建立聯合約談機制。要對涉嫌就業性別歧視的用人單位開展聯合約談,對拒不接受約談或約談后拒不改正的,依法查處,并通過媒體向社會曝光。其次,要健全司法救濟機制。人民法院要依法受理婦女就業性別歧視相關起訴,設置平等就業權糾紛案由,司法部門要積極為符合條件的婦女提供司法救濟和法律援助。其三,要強化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對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發布含有性別歧視內容招聘信息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給予責令改正、罰款、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等處罰,并將有關情況納入人力資源市場誠信記錄,依法實施失信懲戒。其四,要加強監察執法。要依法懲處侵害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特殊勞動保護權益行為。對婦女與用人單位間發生勞動人事爭議申請仲裁的,要依法及時快速處理。
筆者相信,只要多方給力,通過保護機制和有效的監管,消除性別歧視和偏見,在全社會形成尊重愛護婦女的良好氛圍,為婦女就業創造良好環境和條件,保障婦女就業權益,那么,就一定能消弭招聘“男性優先”這樣的“就業歧視”行為,從而讓“男性優先”不再成為一種招聘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