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中山近日發生了一起電動自行車與汽車剮蹭事故,交警趕到現場后發現,雖然碰撞并不激烈,但是騎電動自行車的女子傷情卻較重。民警現場調查后發現,原來是破裂的頭盔碎片扎傷了女子的眼睛。
公安部要求“一盔一帶”,從公安部的角度說,這是必須的。但是大家戴了頭盔還出問題,這事兒找誰說理去?當然是誰賣的找誰。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經檢測結果發現,60批次電動自行車頭盔中有46批次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不符合率76%??墒菑S家會告訴你,電動自行車頭盔沒有國家強制性標準。目前電動車頭盔都是企業標準和團體標準,沒有任何強制效力。
這意味著企業為降低成本可以犧牲質量,更不要說市場上小作坊的假冒偽劣產品。雖然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已經向企業發放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告知書,但企業就是當耳旁風又該如何?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也發布電動自行車頭盔質量安全風險警示,提醒消費者“三不購買”,可是消費者遵守這“三不購買”就真的能放心購買嗎?
所以,當務之急是盡快制定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強制性國家標準。沒有這樣的標準,監管人員就難以對劣質頭盔生產經營行為進行查辦,進而帶來劣幣驅逐良幣的問題。同樣,缺乏標準,用戶也難以在市場上選擇。2020年11月19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出紅頭文件,正式下達下達《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強制性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預計將在兩年內出臺并實施,只能希望更快一點。
進一步說,治理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的問題,還得回到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思路上來。
從需求端來說,老百姓為何大部分都不戴頭盔?一是不方便。停車后,不管去哪里都得提著個頭盔很麻煩。二是認為戴了頭盔也不一定就安全。即使是戴頭盔的人,一般也是買個便宜的,避免丟了心疼。如果電動車都有鎖住頭盔的功能,頭盔不再怕丟失,相信很多人不但會買頭盔,還會買價格相對高的頭盔來保證安全。如果電動車的廠家在產品出廠時,電動車上就附帶可以鎖住的頭盔,就能基本徹底解決不戴頭盔的問題。而且消費者也更放心些,因為頭盔出了問題,可以找商家和廠家索賠。這也會讓電動車廠家去倒逼頭盔廠家確保質量安全。
從供給端來說,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強制性國家標準還可以做得更好些,比如,考慮到搭載兒童的實際情況,將適應兒童佩戴的頭盔標準包含在內。避免標準出臺了,兒童頭盔又成問題了。
從監管端來說,也要日常監管與重點監管相結合。比如,目前,國內頭盔和防護帽的主要生產地在浙江、山東兩省。其中浙江省樂清市和臺州市黃巖區兩地生產企業較為密集,僅樂清市的頭盔和防護帽產值就占了國內40%的市場份額。相關監管部門能不能先抓好這些重點市場?讓這些廠家起個好的示范作用,從而實現良幣驅逐劣幣。
總之,電動自行車頭盔的治理,不僅要關注“戴沒戴”,更要關注“好不好”“方便不方便”,甚至青年人“喜歡不喜歡”。只有這樣系統性協同解決問題,電動自行車頭盔的問題才不會再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