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兒假真的要來了。不久前,《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印發,要求全面落實產假等生育類假期制度和哺乳時間相關規定,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開展育兒假試點。
這并非育兒假第一次被提出。早在2019年5月,國務院發布的《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便明確提出鼓勵地方政府探索試行與嬰幼兒照護服務配套銜接的育兒假、產休假。此后,許多地方作出積極探索,如寧夏規定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10天共同育兒假,上海婦聯建議增設夫妻共用育兒假,江蘇鼓勵給男性多放5天假帶孩子等……截至目前,育兒假已經在多地從紙上落到現實,引發廣泛關注。
不過,我們仍能讀出此次新政的不同尋常之處。“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指出將應對人口老齡化上升為國家戰略,并提出“探索實施父母育兒假”。如今正值“三孩政策”剛剛出臺之際,國務院再次明確鼓勵探索開展育兒假試點,既是對“三孩政策”的積極響應,也是緩解社會養育壓力的靶向施策,旗幟鮮明地釋放出一個信號:相關部門注意到有人對育兒假的呼聲,正加快地方探索進度,形成可借鑒可推廣的實踐經驗。
育兒假的進展關系到千家萬戶。從家庭層面上,育兒假是多數父母的真切渴望。誰家小孩都有生病發燒的時候,孩子需要父母在身邊。當做父母的感覺身不由己時,他們多么希望擁有專門的育兒假。在社會層面上,生育不僅僅是個人和家庭的事,而是事關國家長遠發展的大事。目前,通過立法確定育兒假已經成為國際趨勢,特別是通過強調父親的作用,有助于重新調整家庭和社會責任,鼓勵更多家庭生育。
當然還要老話重提,育兒假對企業來說,是真金白銀的付出、憑空出現的成本,必然會面臨一些阻力和壓力。如何構建一套公平、完備的成本分擔辦法,需要地方政府統籌兼顧、科學設計。譬如研究出臺相關稅收和補貼政策,消除或減輕企業因執行育兒假而帶來的成本增加問題;也可以在生育保險中進行專門支出,切實提升員工的休假動力……總而言之,育兒假不能只是看起來美好的紙上福利。
育兒假關系到更高水平的幼有所育,也影響到“三孩政策”的實施效果,需要系統性的社會支持。各地應該進一步認識到育兒假的緊迫性、重要性,大膽探索創新,找出一條能在更大范圍推進和落地的良性發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