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一張游戲卡牌的司法拍賣被安徽滁州中院臨時中止。售價1萬多元人民幣,估價20萬元左右,起拍價80元的二手“青眼白龍”游戲王純金紀念卡牌,在網絡平臺上經過2105次出價,競價達到8732.6098萬元。拍賣從開始到中止,時長不到一個小時。
有人調侃,叫停拍賣“救了抬價網友一命”。嚴格來說,“救”的是抬價者的錢包。如果拍賣持續下去,出價最高者要么花天價帶走卡牌,要么悔拍。一旦在司法拍賣中悔拍,按照最高法《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和《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悔拍者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應補足差價和費用損失。假設重新拍賣的成交價為20萬元,原買受人依然要支付近億元的差價,而且這筆錢除了教訓,什么也買不到。
但是,抬價者的錯并不都是拍賣中止“救”得了的。司法網拍是嚴肅的司法程序。涉案財物可否順利拍賣,關系到債權能否盡快實現,關系到各方當事人權益保障,關系到案件能否如期辦結,關系到社會財產能否充分發揮效用。事關者眾,豈容兒戲?根據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對于在司法網拍中惡意抬價、擾亂司法拍賣秩序的競買人,法院可以對其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無論卡牌有多珍貴難得,如果競買者無法按報價出資,就難逃惡意抬價的法律責任。
這件事讓很多人想起2017年B站98億元手辦事件。同為對二次元商品的天價競拍,不同的是,B站組織的是商業競拍,本身就帶有營銷娛樂性質。當出價最高者無力支付,B站出面干預,可以大事化小再化了。推究此次參與抬價者的心理,要不是家財萬貫樂意一擲千金,就是把司法拍賣當成商業競拍鬧著玩,指望著有人來給自己擦屁股。再不然,是明知法律后果還追求刺激,玩一場“要命”的擊鼓傳花,看叫價最后停在哪個倒霉蛋那里。
不是什么事都能找樂子。拍賣界面已經提醒悔拍風險,而且對于一張游戲卡牌,也不適合設置較高的保證金,問題關鍵還是在于參與者要明白事理。隨口抬價是缺乏契約精神的表現,自以為富有娛樂精神,實則類同巨嬰。在真正的商業拍賣會上,哪會有人慣著拍而不買的毛病?知道違反法律還故意觸碰底線,更不能容忍。6月22日下午,卡牌被執行人的另一個評估價50元的U盤被競拍到39810元,因拍品與實際競拍價格嚴重不符,又一次被滁州中院中止。事情發酵了一天,還有許多人明知故犯,把無聊當有趣,法院似乎也沒必要一次次趕來“救命”了。不妨讓拍賣繼續下去,然后依法依規處理。那個曾經貪污近7000萬元購買眾多游戲卡牌設備的95后被執行人,現在誰還能“救”他一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