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新業態從業者的職業傷害保障意義重大,絕不能因部分新業態從業人員“不愿參保”而讓這項善政停留在紙面。對此,相關部門要強化政策宣傳,切實消除新業態從業人員的認識誤區,增強其職業傷害風險防范意識,引導其主動自愿參加工傷保險。
近年來,浙江省金華市電子商務、快遞物流、網絡約車等新業態蓬勃發展,吸納了大批勞動力就業。為加強對這部分群體的保障,金華市自2020年起探索建立新業態從業人員職業傷害“1+N”保障,將其納入工傷保險和工傷補充保險參保覆蓋范圍。截至目前,全市5萬余名新業態從業人員中,已參加工傷保險人數達1.5萬,仍有3.5萬人以上暫未納入工傷保障。(6月28日《工人日報》)
當前,有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權益保護話題受到高度關注。由于基于傳統勞動關系制定的勞動法律法規無法將這一群體包容在內,不少省份均通過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確規定新業態從業者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在此背景下,浙江省金華市積極探索構建新業態從業者職業傷害“1+N”保障體系,無疑更具有先行蹚路的積極意義。
然而,令人始料不及的是,浙江省金華市依法保障新業態從業者工傷待遇的善意,并未獲得積極響應,參加工傷保險的人數只有1.5萬人,占比僅為1/3,這意味著還有2/3的新業態從業者,因“不愿參保”而未被納入工傷保險和工傷補充保險的參保覆蓋范圍。顯然,新業態從業者職業傷害的依法保障問題、法律法規的出臺不可能是一勞永逸,還必須破解廣大新業態從業者“不愿參保”的困局。
一些新業態從業者不愿參加工傷保險,主要源于對職業傷害的風險防范意識不足。眾所周知,新業態從業者大多分散于電商、快遞等行業,這些從業者已經習慣獨自接單掙薪酬的勞動模式,認為自己從事的工作雖然辛苦,但風險并不大,只要稍加注意即可,用不著費時費力地參加工傷保險,由此導致其參保的積極性不高。
同時,一些新業態從業者對工傷保險政策了解甚少,也導致他們對參加工傷保險不感興趣。在不少新業態從業者的固有印象中,自掏腰包參加工傷保險,如果不出事,則等于白白為他人作了貢獻。實際上,根據浙江省金華市的政策安排,參保人員只要花1元錢即可擁有工傷待遇全保障,遠沒有臆想中的開支大,新業態從業者應對此有基本的正確認識。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部分新業態從業者顧慮投入多而獲益少的投機心理,為平臺不鼓勵其參加工傷保險有機可乘。在平臺的眼里,新業態從業者雖然與自己沒有勞動關系,但后者參加工傷保險后如遭遇職業傷害,則必然會讓自身承擔更多賠償責任。也正因如此,多數平臺都寧可為新業態從業者購買商業保險,也不愿讓其參加工傷保險。
強化新業態從業者的職業傷害保障意義重大,絕不能因部分新業態從業人員“不愿參保”而讓這項善政停留在紙面。對此,相關部門要強化政策宣傳,切實消除新業態從業人員的認識誤區,增強其職業傷害風險防范意識,引導其主動自愿參加工傷保險。
此外,還要明確平臺承擔社保繳費的社會責任。盡管新業態從業者不能納入工傷保障范圍的癥結在于二者之間沒有形成勞動關系,但平臺作為新型勞動關系中的組織方,其雇傭或聘用員工從事經營活動的本質并沒有發生根本改變,顯然負有為從業人員參保繳納社保的責任。勞動主管部門要督促平臺主動擔當,引導其從有效分散新業態組織用工風險的高度出發,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從根本上消除新業態從業者“不愿參保”的怪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