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男子在梵凈山景區巖壁刻下“麗水陳國”4個字。“關你什么事……”面對他人的制止和指責時,男子還惡言相向,一副毫不在意的樣子。涉事男子陳國某終生禁入梵凈山景區,貴州江口縣人民檢察院對其損害梵凈山世界自然遺跡民事公益訴訟立案審查。(7月15日《貴州都市報》)
在旅游從精英消費向大眾消費過渡的今天,許多游客熱衷和大自然進行親密接觸,享受心靈滋潤和精神洗禮。然而,規則意識和邊界精神的淡漠,讓少數游客熱衷在景區留下各種各樣的痕跡。在通常情況下,在景區巖壁下刻字都是遮遮掩掩、偷偷摸摸進行的,像陳國某一樣明目張膽、有恃無恐的游客,實屬罕見。
人生固然百態,丑行卻不容放縱。在現實生活中,違反公序良俗的失范行為層出不窮,一些人甚至公然進行“道德蹂躪”——將違反道德的言語和舉動做得故意張揚,對符合道德的現象故意加以嘲弄和羞辱。“景區巖壁上刻字”在眾目睽睽下進行并且偏執地自彈自唱、孤芳自賞,說到底就是公然挑戰道德底線和社會規范。
在利益主體多元化、價值觀念多樣化的當下,不同的人們有著不同的“意義之網”;如果人人都按照自己的價值觀念和生活方式我行我素,公共場域就會“一地雞毛”。無規矩不成方圓,公共空間的良性運行離不開共識性的規則。文明旅游并非多么高標準的規范系統和行為準則,而是只要多些自律自制每個游客都可以做得到的事情。
從過往的經驗來看,在景區刻字等不文明行為要么沒有被抓住、沒有被追責,要么違規成本偏低,導致一些投機者失去了對規則的尊重和敬畏,覺得違反規則也沒什么大不了。以景區黑名單制度為例,“終生禁入梵凈山”看上去威力十足,在執行過程中卻可能淪為“稻草人”。畢竟,很多游客到一個景區旅游通常都是一次性行為,“終生禁入梵凈山”缺乏震懾力和約束力。
與景區黑名單相比,民事公益訴訟更有效力。破壞景區資源損害了公共利益,應當依法追究其民事責任。游客可以輕率糊涂,但要為自己的任性妄為付出代價;只有讓那些恣意放縱的游客感到“肉疼”,才會真正地教訓他們并警示其他人。只有剛柔并濟,對不文明旅游行為的規訓與懲罰才能讓制度善意落到實處。
在失范行為更容易被發現和捕捉的互聯網時代,每個人都應該多些尊重和敬畏規則的“鏡頭感”。社會流動不斷加速,雖然游客之間大都是素不相識的陌生人,但通過鏡頭的記錄,不文明旅游行為不僅會“壞事傳千里”,投機者也會被篩選和識別出來,當眾出了丑、丟了臉。只有讓文明在內心生根發芽,只有懂得抵制誘惑、約束欲望,我們才能在享受旅游帶來的精神愉悅和滿足的同時,成為一個合格的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