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印小天在微博發文,就其在長城城墻上跳舞的行為道歉,他表示“給大家做錯誤示范了,在此向大家說:對不起!!當日我和朋友去長城游覽、拍攝,上城墻跳了一小段,但我馬上意識到這樣做是錯誤的,立刻就下來了。請大家不要模仿我的錯誤行為,遵守管理規定,注意安全!再次向大家和景區道歉!對不起!”
前有游客長城刻字,今有藝人城墻亂舞,影響都非常惡劣。雖然印小天的這種任性行為暫時未見給長城帶來明顯破壞,但是正如景區管理部門指出的那樣,這樣做既不安全,也不文明,更缺乏對長城、對文物的敬畏之心,堪稱一次非常惡劣的反面示范。
首先是不安全,從視頻拍攝環境和景區回應來看,當時風雨很大,印小天他們站在山頂墻頭又舞又跳,背后就是山崖,的確比較危險。什么舞需要在這么惡劣的天氣下跑上長城去跳?難道也是為了博眼球?這樣做真的很“作”,與網上報道的那些“拿命自拍”的人又有什么區別?置自身于險境不說,后面視頻發出去又會給網友、粉絲帶來什么不良影響?
其次是不文明。不論你是街舞還是廣場舞,都可以跳,但是要好好的跳。凡事都講個合理恰當,都要選擇合適的場合與時機,別讓人感到不適與反感。而印小天這樣一群人跑到上城城墻上“瘋舞”,怎么看都是不太文明,有傷大雅,也與其公眾人物的身份不符。
再則就是對長城“不敬”。長城是中國古老文明的象征,從某種意義上還是國人的“文化圖騰”“精神地標”??伤⌒√觳粌H要拿長城作秀,竟然還“踩到長城頭上”亂舞。這無疑讓人感到有些不知天高地厚,更是對古老長城的嚴重不敬。這與那些手欠在長城上各種刻字的,半斤八兩而已。
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印小天這樣做更是“罪加一等”。一方面,公眾人物理應對自己的素質形象、言行舉止有更高的要求和更大的約束,否則就別出來拋頭露面、招搖過市。在長城墻頭上跳舞,普通人都知不妥,何況他一個見多識廣的明星藝人?另一方面,公眾人物不良行為的惡劣影響也是更勝一籌。普通人這樣做,可能沒幾個人關注、傳播和效仿,負面影響也不會有這么大。因此公眾人物對于自己的不良示范,理應承擔更大的責任。
而且從印小天的回應來看,雖然他說了對不起,表示了自責之意,但是卻回避了兩個狀況。一是按照他的表述,應當是他跳了一會便“意識到錯誤”而自覺下來,而景區明明卻說是他們一行人是被巡護人員發現制止才下來的。這樣說是不是有點刻意拔高自己的覺悟?二是這個視頻是誰發出去的他也沒有交待。如果真是認識到了錯誤就不該擴散視頻,反之就是并非真心道歉,而是在耍小聰明罷了。而景區也說當天風雨交加,游客稀少,如果不是他或同伴所發,又是誰發出去的?
總之公眾人物必須謹言慎行,尤其是在公眾場合。若是真的犯錯也要誠心認錯并改正,努力消除不良影響,千萬不要說一套,做一套,與公眾“抖機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