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十堰。一私家車在斑馬線前未禮讓行人,司機被罰一百元記3分,還需義務站崗一小時。交警稱望對司機起到教育震懾作用,達到“處罰一個,教育一批”的效果。
在人口流動不斷加速的陌生人社會,行人和駕駛私家車的司機很多時候都是素不相識的陌生人;然而,這并不意味著他們不會產生交集和社會互動。“斑馬線禮讓行人”不僅體現了司機對行人的“弱勢補償”,也彰顯了他們對生命的尊重和敬畏。“斑馬線禮讓行人”雖然不符合司機個體的工具理性,但契合價值理性,符合公共利益;不僅有助防范安全風險,也有助于讓交通出行更有秩序。
一個文明的社會,必然是一個有秩序的社會;從這個角度上說,斑馬線也成為城市文明的一面鏡子。一些司機違背“斑馬線禮讓行人”,并非他們對交規不知曉,而是缺乏深層次的認同和遵循。不論是遵從習慣和傳統的“過去都如此”,還是自說自話地對束縛行動和約束利益的交規進行變通和替換,抑或心存僥幸覺得失范行為可能不會被抓住、不會被問責,由利益計算和價值觀念架構的“意義之網”的參差不齊,導致一些人“慢了一拍”。
在互聯網時代,失范行為很容易被發現和捕捉。在不文明行為隨時隨地都可能被“抓拍”和“現場直播”的背景下,每個司機都需要多些尊重和敬畏規則的“鏡頭感”。那些認為遵循規則是笨拙、迂腐、怯弱的表現,想方設法繞過規則才是聰明、靈動、有本事的體現的陳舊觀念,顯然需要重塑與更新。
為了塑造城市文明,不同的地方采取不同的做法。“未禮讓斑馬線失評優評先資格”也好,“斑馬線未禮讓行人站崗1小時”也罷,懲罰不是目的,而是為了教育和引導人們遵守交規,從而催生城市文明。“義務站崗1小時”的初衷不是為了讓失范者當眾出丑、丟臉,而是通過親歷而為的角色體驗,讓他們加深對“斑馬線禮讓行人”的理解與認識。
在公眾權利意識不斷增強的今天,斑馬線禮讓行人表面上是一種“緊箍咒”,實際上也是一種“保護繩”。有的時候,禮讓不僅讓出文明,也讓出安全;患上了“速度煩躁癥”爭分奪秒搶時間,或許會因小失大。通過“義務站崗1小時”,那些曾經違規過的司機們能夠換位思考、能夠站在不同的角度和立場來體諒他人,從而提升對交規深層次的文化認同和價值信仰。
這個世界的分量和質量,和每個人的角色扮演息息相關。“斑馬線禮讓行人”勿以善小而不為,它飽含著對弱者的體恤和對陌生人的善意。在汽車從精英消費向大眾消費過度、“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的現代社會,人人都多些規則自律和文明自覺,這個社會才會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