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謝宇弒母案一審落槌。8月26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吳謝宇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十萬余元。這起轟動一時的案件,如今再次受到高度關注。
回顧案件,這無疑是一場家庭人倫悲劇。2015年,北大學生吳謝宇在父親病故后,自認為母親生活失去意義,在家中將母親殘忍殺害。而后,吳謝宇以母親陪同自己出國交流學習為由,向親友騙取144萬余元用于揮霍,并購買多張身份證件來隱匿身份。2016年,吳母尸體被發現,吳謝宇受到警方通緝。2019年,吳謝宇被抓獲歸案。
高材生、單親家庭、殺害生母、逃避偵查,這起案件曾被炒作為“高智商犯罪”,也曾引發關于心理健康及家庭教育問題的探討。探究一場悲劇為何發生,也許可以防止更多悲劇上演。但是,討論歸討論,絕不能因為嘗試去解讀,便將關注焦點偏離于案件之外,甚至發展到與殺人兇手共情,用臆想中的各種來自家庭或社會的“根本原因”為犯罪行徑開脫。
顯而易見,吳謝宇那些看似“自圓其說”的“替母親解脫”“幫母親自殺”等理由,對任何正常人來說,都是經不起推敲、異常蹩腳的借口。沒有任何事情,能成為一個人隨便剝奪他人生命的理由,更何況是骨肉至親。能對親生母親痛下殺手,性情是何等冷酷?心理是何等扭曲?也有人據此懷疑,吳謝宇是否患有精神疾病。然而,精神疾病作為法律上的免責事由,要求患者事發時無法充分辨認或控制自身行為。從事先網購作案工具、事后嚴密處理尸體、編織謊言欺瞞親友等行為來看,吳謝宇十分清楚自己的行為性質,根本不屬于免責情形。
事實上,這些被認為是“高智商”的預謀策劃,更加凸顯了殺人兇手的狠厲與決絕。如果這樣一個人沒有歸案,還將做出怎樣的事來?以殘忍手段殺害生母,不僅是對法律底線的挑戰,更是對人類倫理的公然踐踏,傷害的是全社會普遍的情感認知。弒母案值得反思,卻不值得“同情”,尤其不該站在局外人的視角輕言寬恕。法院一審作出死刑判決,澄明了一個再簡單不過的道理:踐踏法理人倫者,罪無可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