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一輛紅色出租車在接受交警臨檢時未停車,拖行輔警數十米的視頻在網上熱傳,網友對這一行為強烈譴責的同時也紛紛熱議事故原因,是無心之失還是心虛緊張?經過調查,謎底漸漸浮出水面······近日,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以妨害公務罪對被告人趙某依法提起公訴。
7月4日上午,輔警小張和同事在民警帶領下在路口執勤,對沿線來往的機動車輛進行違法查糾。上午9時左右,一輛紅色出租車調頭時,有壓越導流線的違法行為,小張在民警的指示下使用規范手勢示意該車靠邊停車,可令他意外的是,該車司機拒不聽從指揮,反而在道路上倒起了車。
小張敏銳的察覺到這一反常行為,立即向該車駕駛位走了過去,將手臂探進車內,請對方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
這時,司機趙某居然猛地踩下油門試圖逃竄,由于小張的手臂已經探進車內,車輛突然加速產生的作用力使他手臂無法抽回,連帶著身體一并被該車拖走,在被拖拽的過程中,小張不斷警告著趙某,勒令其立即停車,可趙某不予理會,一心想逃,依舊加速行駛,直至車輛撞向路邊防護欄后,車輛才被動停下,之后趙某便被趕來的其他民警當場抓獲。
被抓后的趙某后悔莫及,到案后民警也不解的問,他為何會做出如此瘋狂的行為,趙某供述:“我害怕被扣分,而且我車里還有3張罰單沒有交,我心虛怕交警查到,所以當時就想駕車逃逸來躲避處罰。”
檢察官認為被告人趙某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構成妨害公務罪。8月31日,經普陀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趙某某犯妨害公務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檢察官說法:配合警察執行公務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此案中,輔警小張在接受民警指令下協助執法,被告人趙某的行為不僅是對輔警人身安全的侵害,也是對依法執行職務活動的妨害,法律對上述行為“零容忍”。在此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不要因為一時沖動,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