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文化和旅游部、中央宣傳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8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洞胧访鞔_,要落實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試點政策,允許試點單位通過知識產權作價入股等方式投資設立從事文化創意產品開發的企業,并按要求納入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體系;鼓勵試點單位結合自身情況,創新開發方式,吸引社會力量參與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建立成效評估機制,對試點單位實行“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9月2日《中國財經報》)
文創產品,顧名思義是指文化創意產品,是依靠創意人的智慧、技能和天賦,借助于現代科技手段對文化資源、文化用品進行創造與提升,通過知識產權的開發和運用,而產出的高附加值產品。不可否認,近幾年來,在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下,我國各領域、多樣化、個性化的文創產品可謂風生水起。你看:如今無論是旅游紀念品,還是逢年過節看望親友的禮物,凡兼具顏值、實用性和文化內涵的文創產品基本很受歡迎。
令人擔憂的是,文創產品在給地方(或個人)帶來可觀收入的同時,也因少數單位或個人盲目地追求經濟利益,而忽視文創產品應堅守的底線。正如網友們所抱怨的:玩噱頭貼標簽的有之,東拼西湊硬拗“跨界創意”的有之,一味注重新奇特的有之,粗制濫造、設計低俗的有之……凡此種種,都是盲目跟風的表現,甚至可以說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代表作”,卻忘記好的文創產品應具備的“審美、功能、內涵”三個特點。
這也意味著,文創產品有創新固然重要,但文化創新更有底線和原則,絕不能“生搬硬套”。正如此次8部門印發的《措施》所強調的:文創產品開發要堅持保護為先,避免過度商業化、娛樂化;革命歷史類文創產品更要以歷史事實為基礎,反對歷史虛無主義。否則,不僅消費者不買賬,文創產品也失去了文化味兒。長此以往,就會失去生存空間,被市場所淘汰。
因此,各地一定要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加強職能監管,強化行業自律,懷著對文化的敬意、保持對創意的尊重,著力實施文創產品提升行動,即依托文化、充實功能、提升內涵,尤其要堅守文化家底兒,避免簡單蹭熱度,更不要“濫用”。正如專家們所提醒的:高科技文創產品雖然很好,但是如果不能把文化與技術好好結合就不值得期待。同時,融合高科技不能喧賓奪主,否則,文創產品就可能因失去本真而被消費者拋棄,最終得不償失。
總之,好的文創產品必須與生產生活密切結合,并牢牢把握優秀文化的“魂”。也只有在實用的基礎上,文化藝術才能更好地為經濟賦能、為生活添彩,為人們帶來美的體驗和享受,最終也有利于促進文創產品的健康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