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5歲的網紅女孩小娜在一檔綜藝節目上自曝,“已經整容數百次,全身都做過手術,包括8次眼睛、6次鼻子,花費400萬元”。如今的她成了“真人芭比”,引發網友對未成年人整容的討論:整容、醫美消費低齡化的趨勢下,未成年人盲目整容,法律能喊停嗎?(工人日報9月2日)
打開社交平臺,各類整形醫美營銷筆記、宣傳廣告隨處可見,“我是怎么說服爸媽去做整容的”、“學生黨也適合的微整形”,等等,其中不乏低齡求美者現身討論。
一些醫美機構以“整容要趁早”、“當不了學霸,那就當?;?rdquo;等宣傳、蠱惑,向年輕人甚至是未成年人輸出單一審美觀以及不健康的價值觀,制造“容貌焦慮”。有“飯圈女孩”為了追星,對照明星的臉進行多次整形;也有未成年人整容,只為變成社交平臺中的“網紅”模樣,陷入“顏值即正義”的認知誤區。加之,有不良商家打著“平價醫美”的幌子,以低價營銷方式吸引經濟能力有限的年輕人或未成年人“入場”,甚至誘導求美者貸款整形。使得醫美低齡化愈演愈烈。
現實中,盡管像小娜這樣整容成癮的屬于個例,但有不少包括未成年人在內的00后已經嘗試過整形美容項目。某互聯網醫美平臺2019年發布的《中國醫美行業白皮書》顯示,中國醫美消費者中,18歲~19歲的青少年占比達15.48%,00后的醫美消費勢頭比90后更強。
8月27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征求《醫療美容廣告執法指南(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意見稿提出,將重點打擊制造“容貌焦慮”等亂象,旨在依法整治各類醫療美容廣告亂象。盡管目前我國法律并沒有對未成年人整容進行禁止性規定,但是,專家認為,根據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有必要對此作出規制。
近年來,在醫美市場擴大的同時,糾紛與投訴也在增長。中國消費者協會官網投訴數據顯示,2015年到2020年,全國消協組織收到的醫美行業投訴從483件增長到7233件,5年間投訴量增長近14倍。其中,虛假宣傳、非法行醫是涉訴醫美機構的兩大突出問題。人們注意到,在眾多醫美機構的營銷策略中,很少提及各類手術的風險。其中,有不良商家打著“平價醫美”的幌子,以低價營銷方式吸引經濟能力有限的年輕人或未成年人“入場”,甚至誘導求美者貸款整形。
更令人擔憂的是,時下,容貌焦慮也在影響著低齡消費者。2019年初,19歲的貴州少女小夏在一家整形外科醫院接受隆鼻手術時意外身亡。
未成年人辨別力和判斷力不成熟,畸形的審美觀導致不少未成年人一味追求單一審美,比如“雙眼皮”、“高鼻梁”、“尖下巴”、“膚白”、“瘦”等。此外,各種社交平臺信息良莠不齊,如果未成年人缺乏家長或者監護人的正確引導,就容易盲目跟風整容。
未成年盲目整容,法律不能沒有規制。目前,我國法律并沒有對未成年人整容進行禁止性規定,在地方性法規中,僅有2014年施行的《廣州市未成年人保護規定》中的第44條明確指出:不提倡未成年人實施醫療美容項目;未成年人確因特殊原因需要進行醫療美容的,須經其法定監護人同意。因此,有必要對此進行一定的規制或者禁止。除了因為先天性缺陷等原因進行的醫療性整容以外,嚴禁對未成年人進行美容整形。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4條規定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第6條規定保護未成年人是全社會的責任。醫療機構能否為未成年人整容也應當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因此,在立法上可以禁止醫療機構為未成年人進行只是為了提高“顏值”而做的非必要整容,違反規定的醫療機構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夺t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未經監護人同意,不得為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醫療美容項目。未成年人生理發育還不成熟,盲目進行整容手術對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有極大的風險,監護人應當充分了解其中的安全風險,盡到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
醫療美容廣告屬于醫療廣告,非醫療機構不得發布醫療廣告。美容醫療機構要嚴格依法發布醫療廣告,風險告知應當盡可能詳細。相當多的整容廣告里包含低俗價值觀,不僅會影響未成年人的價值觀,還可能引導其付諸實踐,相關部門需要在監管上形成合力。發現違規違法發布醫療廣告的非醫療機構及不守規矩發布醫療廣告的美容醫療機構要依法查處,不能遷就,更不能任其“野蠻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