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開學季,兒童智能手表也火起來。在對兒童智能手表市場進行了解的過程中,記者發現,目前有兒童智能手表在價格和功能方面已經能夠與一些手機“一較高下”,但其安全性和性價比令家長質疑。(9月6日廣州日報)
兒童智能手表,融通話、手表、定位等功能于一體,既有利于解決孩子們對手機的上癮,也方便家長與孩子的聯系以及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孩子的安全,市場銷售較為火爆。
現在一些廠家把僅有通話、手表、定位功能的智能手表視為“低端表”,以產品升級換代的名義,裝載了移動支付、AI智能助手、大光圈拍照等新功能,甚至“碰一碰”或是“搖一搖”就能添加好友,美其名曰“專為兒童設計”,事實上上是為了更多利潤設計。原來普通的智能手表只要幾百元,現在一升級,卻要幾千元。不但增加了家庭負擔,而且過于復雜的配套,也增加了安全風險。
今年6月8日,福建泉州一4歲女童所佩戴的電話手表發生自燃,孩子手背皮膚被嚴重燒傷達三度。2019年11月廣東江門也發生過一起兒童智能手表自燃事件,造成學生手腕燙傷。除此之外,輻射超標也是一個問題。央視《第一時間》曾報道:電話手表在接聽電話的瞬間,輻射比手機大的多,甚至超手機1000倍。央視稱:經過檢測,對人體輻射安全的手機才能獲得入網許可證。但兒童定位手表還沒有相應的生產標準。
由于全球90%的兒童手表都產自深圳,2018年,深圳制定國內首個兒童智能手表標準——《深圳市兒童智能手表技術標準文件》,并于當年3月15日起實施?!段募泛w了包括家長們最關注的輻射、定位準不準、電池是否會爆炸、手表能用多長時間、防水性能如何、音頻質量以及個人信息泄露等問題,讓市場上的產品質量有了更多保證。但這畢竟是一個地方標準,對其他城市沒有約束作用。這就不難理解,有了深圳標準,為什么還有智能手表出現問題。
因此,急需一個全國性的兒童智能手機標準。在國家標準出臺前,各地監管要本著共享共管和對兒童高度負責的原則,先按照深圳標準來進行監管。
進一步說,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3條第1款明確規定“應以兒童的最大利益為一種首要考慮。”,這就要求在標準上不僅要完善技術標準,還要完善人文標準。既然是兒童智能手表,就要以“兒童利益優先”原則,把那些不適合兒童使用的花樣功能去掉,只具備通話、定位和“上課禁用”功能,既更好地保障兒童安全,不影響兒童精力,也能降低手表價格,滿足更多家庭需求。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去年重新修訂《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描述與界定表》,對目錄內兒童用品種類進行歸并和優化,其中玩具由6類歸并為4類(電玩具、塑膠玩具、金屬玩具、乘騎車輛玩具)實行“CCC”強制性產品認證。但是,兒童手表到底是玩具、文具還是生活消費品,由于缺乏界定,則讓一些廠家鉆了空子。因此,國家標準不但要有技術標準,還應該有人文標準,不僅兒童智能手表要這樣,所有兒童產品的標準都應如此。
當然,家長也要有責任意識。要為孩子站好崗,放好哨,把好關。在選擇兒童手表時,要認清3C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