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未成年人過度使用甚至沉迷網絡游戲問題,國家新聞出版署近日下發《關于進一步嚴格管理切實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的通知》。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未成年人事務治理與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苑寧寧指出,預防網絡游戲沉迷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社會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尤其是家長,要承擔起相應的責任。(9月7日《法治日報》)
《2020年全國未成年人互聯網使用情況研究報告》顯示,我國未成年網民達1.83億人,玩游戲是未成年人主要的網上休閑娛樂活動,占比為62.5%。時下,一些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已經成為嚴重影響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現實問題。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調研發現,約有65%的孩子每天打游戲超過10小時,最長的連續玩游戲達38小時。“這是一批正在被游戲毀掉的孩子”,專家疾呼并非危言聳聽。
近年來,從實名制注冊登錄,到嚴格限制時間,監管部門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措施不斷升級。除了游戲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堵塞管理漏洞外,還應進一步明確家長責任,營造良好環境。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發布的《中小學生及其家長網絡游戲認知與態度研究》報告顯示,親子關系對孩子網絡游戲成癮有很大程度影響,親子關系越好的家庭,孩子正常使用網絡的比例越高;親子關系越差,越易導致孩子形成沉迷網絡游戲的行為。家長之于未成年人防沉迷的重要性,可見一斑。
一些孩子沉迷網絡,往往源于家長的教育誤區。一種情形是家長的控制欲過強。心理學家指出,成癮者背后往往有一個“控制者”。有些家長喜歡掌控孩子的一切,從吃飯穿衣,到學習愛好,都要由家長說了算,讓孩子失去權利和自由。于是,孩子只能到游戲的世界里去找掌控感和自由感。另一種情形是缺乏與孩子的溝通。幾乎每個網癮少年的家長都抱怨同一個問題:孩子不與自己溝通。事實上,這往往是家長一手造成的。有的父母白天忙于工作,晚上回到家也是捧著手機玩,當孩子試圖跟父母溝通時,無法得到有效回應。久而久之,孩子便放棄和家長的溝通,轉而從游戲中體驗回應感。
家長是實施家庭教育的主體,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今年6月1日起實施,明確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網絡的時間,有效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在此基礎上,苑寧寧副教授建議在家庭教育促進法中對家長的責任作出提示性規定。“比如,對于未成年人提出玩網絡游戲的不合理要求,父母應當禁止并合理引導,防止出現溺愛等不正確的教育方式。”這是十分必要的。
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父母的責任一方面體現在引導未成年人健康上網。這就需要家長具備一定的網絡素養,帶頭不做“低頭族”,為孩子樹立正確的榜樣。同時,摒棄簡單粗暴的管理方式,和孩子進行坦誠交流,督促孩子學會自我管理,自己制定游戲時間并嚴格遵守。
另一方面,廣泛培養孩子的興趣。父母應充分滿足孩子的好奇心,保護孩子的探索精神。平時多陪伴孩子參加各種活動,到田野里踏青,在球場上奔跑。當孩子對多姿多彩的現實世界充滿興趣,自然不會迷戀光怪陸離的虛擬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