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三角首張“限跌令”落地。江陰市住建局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若干事項的通知》,要求商品住房實際成交價格不得高于備案價格,嚴禁低價傾銷、打價格戰,堅決杜絕惡性競爭、降標降質、逾期交付等違規違法行為。據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岳陽、惠州、唐山、桂林、沈陽等城市已相繼發布“限跌令”,就防范房價下跌問題給出指導性意見。
在專家來看,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離不開政府的監管與調控,“限跌令”的出臺凸顯市場監管趨于全面化,調控力度加碼轉至雙向,同時也反映出當前房地產市場具有城市分化的特征,其釋放出房地產市場的主基調仍然是“穩”。
這很有道理,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穩是主基調,大漲不是穩,大跌也不是穩。人們越來越認識到熱點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將帶來金融風險,但如果另一些城市出現房價過快下跌的情況,或許很多購房者樂見,可同樣會給整個經濟社會帶來巨大影響。因此,房地產調控既要防范過熱,也要防范有些市場出現過快下降。
不過這只是其一。在我看來,“限跌令”雖然有其可取之處,但也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待,而不應不究青紅皂白,一味把“限跌令”當作穩樓市法寶。一方面,一段時間以來,在不少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同時,一些三四線城市和縣城卻因住房供應量過大,房價出現較強下行沖動。這首先是市場行為、供需關系使然。同時隨著這些年房地產業發展,一些三四線城市和縣城的房價看起來盡管不算太高,但與地方經濟和居民收入并不匹配。在此情況下,出臺“限跌令”不僅有點“霸王硬上弓”,事實也脫離實際,既“捆住”了開發商和給購房者的“手腳”,也不利于穩樓市。而是應因城施策,采取積極而有效的措施去庫存。
另一方面,出臺限跌措施雖然是當前房地產市場分化明顯的體現,但也要深刻認識到,造成當前一些城市供給過剩,價格有較大幅度下降的根本,在于其脫離當地人口規模和產業發展實際,過度依賴土地出讓和房地產開發投資。有類似情況的城市,除了出臺“限跌令”,更應該吸取教訓。如果仍將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手段,過度開發,甚至把出臺“限跌令,避免樓市過快下行作為托市的借口,結果很可能是造成大量房屋空置,甚至形成空城,反而給地方政府帶來沉重財政負擔,結果得不償失。
值得注意的是,集多年來的樓市調控經驗,不少城市的“限跌令”往往比較管用,而對應的許多城市的“限漲令”卻每每走空,由此而來,穩樓市效果不斷被打折,高房價仍是許多人難以承受之重,其中緣由何在,無疑值得深思。
總之,樓市也是“市”,自有其發展規律,不應一味把“限跌令”當作穩樓市法寶,而應因城施策,該“跌”的就不要單方面地去“限”。對于廣大購房者而言,還是應該時刻牢記“房住不炒”定位,調控高壓之下,一二線城市尚且可能已經面臨“漲不動”的局面,面對三四線城市更應擦亮眼睛看清形勢,切不可再有投機心理。對于房地產企業而言,如果在三四線城市和縣城的城市更新以及老舊小區改造等方面發力,或可創造更多發展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