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第二輪第四批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公開通報5起典型案件,其中包括四川省宜賓市江安縣工業園區嚴重違法問題。督察組發現,該園區內的四川天竹竹資源開發有限公司任性到了極點,由于污染防治及環境管理措施不到位,臭氣擾民問題突出,長期被周邊群眾舉報,僅2018年以來,這家企業被群眾投訴高達279次。
據督察組透露,上述公司是一家大型造紙企業,近三年來,當地政府部門先后對其下達50份執法文件,其中:現場環保監察意見書32份、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9份、行政處罰決定書9份,要求企業整改存在的問題,但均未得到有效落實。直至今年4月,生態環境部現場檢查指出問題后,當地才再次督促企業開展全面排查治理。
涉嫌環保違法,三年內被群眾舉報279次,依然我行我素;政府部門發出50份執法文件,被當廢紙一堆,違法行為長期得不到有效糾正。一家企業遭到如此頻繁投訴、收到數十份執法文件,卻長期“平安無事”,令人不解,引人深思。
那么,企業違法的“底氣”來自哪里?首先,或唯利是圖意識作祟。提升企業環境管理水平,需要投入資金、設備進行改造,自然增加經營成本。而為了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有的企業眼里只有“孔方兄”,將群眾利益和社會責任置之腦后,見利忘義,于是不惜以身試法,屢犯不改。
其次,或以“貢獻大”要挾政府。一些企業具有一定經營規模,對當地GDP、就業、稅收、消費等有較大貢獻,于是自詡高人一等,可以享有特權,要求執行環保政策區別對待、打打折扣。而政府部門則“投鼠忌器”,不敢嚴正執法,發現違法問題,只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第三,或有環保違法“保護傘”。 有些企業之所以敢于蔑視法律,甚至頂風違法,很重要原因是有“保護傘”。某些站在違法企業背后的人,手握權柄,或與企業有千絲萬縷的關系,是名副其實的利益攸關方,對違法行為縱容包庇;或“吃人嘴軟,拿人手短”,關鍵時刻網開一面,放人一馬,成為環保違法的幫兇。
不過,企業違法的“底氣”再大,也大不過國家神圣法律,大不過廣大群眾最根本利益,大不過國家環境保護重大戰略意義。企業把50份政府執法文件當成廢紙,目無法紀,膽大妄為,嚴重侵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破壞當地政務環境,損害政府威信,是十分典型的環保違法案例,值得認真剖析,必須嚴厲查處。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企業違法問題在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組介入后,才得以全面排查治理,說明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在環保執法方面存在不容忽視問題:缺乏政治擔當,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對中央環保督察有嚴重“依賴癥”。這或許才是企業膽敢把50份政府文件當成廢紙的真正“底氣”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