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不久前流傳的兩則“新聞”,都是“勵志故事”,又均引起了網上萬千反彈,而這強烈的反彈,大都值得引發我們的反思。
一是某地的官網,大張旗鼓宣傳了一位縣法院的女法官,28天不脫衣服,為了堅持工作,不離崗位。
不料網友之間,幾乎全是質疑和批評,這是要宣傳什么?這是要大家學習哪一種精神?最大的吐槽,莫過于幾位網友的評論,說一個女孩28天不脫衣、不洗澡、不洗頭,這味兒隔著屏幕都能聞出來啊!
二是某門戶網站,宣傳了一則“勵志故事”,說一位獨臂青年,自食其力當了快遞小哥,平均每日投送2000件郵件,結果靠著自己買房買車還養活了一家人。
于是網友算賬,一小時60分鐘,一天也就1440分鐘,這小哥每分鐘要送達1.5件,即每四十秒鐘要送一件,一天才能送2000件啊,還要不吃不睡才行!這可能嗎?這靠譜嗎?這樣的“勵志”宣傳之前算過一筆賬嗎?有人會相信嗎?
其實這樣的“故事”,近期還有一起,有這么一篇長文,說的是某大企業家,身價千億的大老板,常常每日要趕五班飛機,只吃兩頓盒飯,開一輛普桑,早上四點起床工作,深夜兩點才入睡,一天只休息兩三小時,“每一文錢都是這樣打拼來的”,多么辛苦,多么節儉!可是不少讀者看了,說“晚二朝四”一日五飛等等,也許有,那只是偶爾一天的緊急,他們平日里的高爾夫逍灑,日常的錦衣玉食,怎么不著一字啊?再說一個大企業家,就這樣單打獨斗飛來飛去,他怎么做得大行得遠?所以有股民笑言,我是不會買他的股票的……
勵志故事屬于“正面宣傳”,是必須“為主”的,這樣才能“團結、穩定、鼓勁”;同時“勵志故事”又必須是真實的、正確的,這樣才不會適得其反——然而除了虛假的宣傳引起公眾反彈之外,也還有一些貌似“真實”的“新聞”,同樣引出負面的反響。比如前幾年曾大張旗鼓宣揚過深山里的一位林管員,為了護林監管,堅守崗位六年沒有出山,女兒出生他在崗不回,妻子重病他在山里不管,父母雙亡他更是不回去看一眼道個別,說是全身心獻給了大森林。這條“新聞”出來后,人們感動之下,卻要問一句這近情理嗎?這能學習嗎?當然還有不少讀者嚴厲批評當地的組織和林業部門,你們關心過深山里的林管員嗎?你們還有一點人情味兒嗎?
最“反彈”的,還是前幾年某市宣傳過一位八旬老太太,一年四季酷暑嚴寒,天天天不亮就到街頭賣煎餅,從來沒有停息過一天,已“堅持”了十年。老太太不但成了“勵志人物”,而且一時成了網紅,受到弘揚和追捧。但是紅了沒幾天,公眾就醒悟過來,反問這個八旬老太為什么要十年如一日起早摸黑上街?一個高齡老人,為什么還要讓她風雨無阻地“自食其力”?當地的保障機制哪里去了,我們的慈善組織,在一個孤老面臨如此困難時,又到哪里去了呢?等等,總之一個“正面宣傳”,結果引出的是萬千質疑、深深反思。
還是那句話,“勵志故事”是個好東西,但必須真實、正確,合常理、近人情、講政策,才能為人們認同、認可,才能不“適得其反”啊,這也許就是一個女法官“28天不脫衣”留給我們的教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