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規范大閘蟹電商銷售市場,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進一步創造有保障、高品質的消費生活,江蘇省消保委正式發布《電商銷售大閘蟹服務規范》。
《規范》對網購大閘蟹缺斤短兩、虛假發貨,蟹券空轉、蟹券標注與實際不符、商家倒閉等問題作出規定。明確要求商家應繳納不得低于30萬保證金至其所在線上平臺,在消費者收到大閘蟹蟹卡訂單下的商品并確認收貨前,其所支付款項將全額被凍結在平臺或第三方監管支付機構,以防范蟹卡提貨困難、商家跑路等問題。
為有效防范大閘蟹“傍名湖”現象,《規范》明確規定,當消費者對商品蟹產地存在異議時,銷售者應當提供證據以證明大閘蟹的產地。如因虛標大閘蟹產地誘導消費者購買并查實的,銷售者應照價退還消費者購買款項,并承擔給予消費者銷售價格3倍的賠償,賠償數額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計算。
時下正是大閘蟹消費、蟹卡兌換的旺季,在消費者享受“饕餮盛宴”的同時,電商銷售大閘蟹引發的消費糾紛和違法違規的行為廣受詬病。江蘇的大閘蟹產量、產值占據全國半壁江山,江蘇消保委為此發布電商銷售規范,目的是更好地約束商家銷售行為。
大閘蟹是備受消費者追捧的時令食品,不過,每年銷售旺季,市場亂象叢生,引人關注。從短斤缺兩、貨不對板,到螃蟹劵空轉、“證券化”,套路重重,消費者防不勝防。特別是大閘蟹“傍名湖”嚴重,假冒“陽澄湖”國家地理產品屢禁不止,消費者反映最為強烈。曾有媒體報道,市場上銷售的標稱“陽澄湖大閘蟹”99%是花樣百出的假冒產品。有網友調侃道,消費者吃到的“陽澄湖大閘蟹”是否貨真價實,恐怕只有天知地知大閘蟹知。
值得注意的是,江蘇消保委發布的《規范》,對大閘蟹“傍名湖”現象的處罰其實并無新意?!断M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大閘蟹“傍名湖”屬典型的欺詐消費者行為。上述《規范》只是重申了《消法》有關條款內容,而沒有提出有針對性的加重處罰,實踐證明這些規定對遏制大閘蟹“傍名湖”沖動作用有限,不能不說是一種遺憾。
大閘蟹“傍名湖”屢禁不絕,已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損害“陽澄湖”國家地理產品聲譽,擾亂市場秩序,阻礙大閘蟹養殖行業健康發展,值得高度重視。電商是大閘蟹銷售最重要渠道,而大閘蟹“傍名湖”是消費者最為關注的痛點和難點。有關部門出臺電商銷售規范時,理應回應消費者關切,從重從嚴處罰欺詐消費者行為。從這個意義上說,遏制大閘蟹“傍名湖”沖動十分重要,但顯然問題復雜,任重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