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生在湖北武漢市東西湖區的一幕引發關注:一住戶在家門口安裝了監控,遭到鄰居強烈反對,用拖把戳打監控探頭,雙方發生激烈言語沖突。網友看法不一,有人認為在公共區域裝監控并無不妥,是鄰居“找茬”;有人認為監控不僅可以拍到鄰居家門,鄰居開門后還可以拍到室內部分場景,確實不妥。
在不確定因素不斷增加的風險社會,為了守衛安全,為了防范風險,一些人熱衷在自家門口安裝攝像頭??萍几淖兩?,攝像頭雖然小,但作用卻不小;攝像頭不僅能夠震懾和約束違法犯罪行為,也有助于發現和捕捉失范行為,讓投機者接受規訓與懲罰,從而提高失范行為的成本。
消減安全焦慮,加強自我保護,“自家門口安裝攝像頭”契合工具理性,滿足了一些消費者的需求。然而,在社會原子化、利益碎片化和人際關系干燥化的都市社會,“自家門口安裝攝像頭”很容易引起鄰里糾紛,“一摩擦,就起火”。
這邊廂,安裝攝像頭的居民認為,自家門口的攝像頭拍攝的是小區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屬于公共區域;公共區域作為一種公共空間和公共資源,具有一定的開放性,居民都可以共享。那邊廂,鄰居們則認為,攝像頭所拍攝的圖像和景觀,可以記錄下自己的出行規律、生活習慣、社會關系等信息,這些信息都屬于個人信息的范疇,理應受到法律的庇護。
“再卑微的骨頭里,也有江河”,“自家門口安裝攝像頭”雖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不能自彈自唱、孤芳自賞,而是兼顧保護他人合法權益的義務,呵護他人的權利與尊嚴。更進一步說,“公共空間無隱私”并不合理,在自家門口安裝攝像頭也不能百無禁忌、自說自話,而是要戴上融入規則意識與群己界限的“緊箍咒”。
互聯互通的信息時代,小小攝像頭潛藏著不小風險,關涉個人切身利益。如果鄰里之間圍繞攝像頭發生糾紛沖突,可以自行進行利益協商,也可以向居委會、業委會等組織需求幫助,在有關組織的調解下化解糾紛。如果對方態度強硬,調解不成的話,居民可以選擇向公安機關報警,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此外,公民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等。
處理好“自家門口裝攝像頭”的關鍵,說到底就是將鄰居放在心上,尊重鄰居的利益訴求與精神需要。不論是調整拍攝視角和范圍避免對鄰居的私人空間進行拍攝,還是避免攝像頭對鄰居的個人信息進行自動攝錄及存儲,抑或監控設備已經拍攝并且存儲的內容不得對外傳播,只有以心換心、將心比心,“自家門口裝攝像頭”才能減少與鄰居的糾紛沖突。如果能夠動之以理、曉之以情,主動和鄰居溝通,取得鄰居的理解體諒,“自家門口裝攝像頭”就會少一些阻力和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