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日前發布《關于互聯網診療監管細則(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內容涵蓋互聯網診療的醫療機構監管、人員監管、業務監管、質量安全監管、監管責任等多個方面,引發廣泛關注。
“互聯網+醫療健康”是緩解看病就醫難題、提升人民健康水平的必然趨勢。近年來,得益于國家鼓勵創新、包容審慎的政策導向,我國“互聯網+醫療健康”迎來蓬勃發展。特別是疫情發生以來,互聯網診療在保障患者醫療服務需求、緩解醫院線上線下醫療服務壓力、減少人員聚集、降低交叉感染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邁上發展快車道。截至今年6月,互聯網醫院數量已超過1600家,在滿足多層次多樣化醫療健康需求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但在高速發展的同時,“互聯網+醫療健康”也出現了一些問題。部分公立醫療機構存在人才放不開、部門之間保守觀望,一些第三方平臺使用人工智能冒充醫生;不少醫藥電商設立的互聯網診療平臺上,首診復診混亂,屢屢突破首診紅線;“以藥養醫”成為某些平臺“公開的秘密”,對處方藥大搞“促銷”活動;有的診療平臺沒有建立網絡安全、個人信息保護、數據使用管理等制度,存在隱私泄露等信息安全問題……
在筆者來看,問題源于互聯網和醫療存在交叉地帶,有一定模糊性。有人認為互聯網診療的本質是“醫療”,也有人認為它的本質是“服務”,因此對于合規條件、質量標準等存在不少爭議。從此次公告來看,無論是將互聯網診療納入當地醫療質量控制體系,開展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還是推廣“醫藥分開”經驗,提高互聯網醫院信息技術門檻,都從不同層面釋放了鮮明信號:互聯網診療的根本定位是醫療服務,要和實體機構做到最大程度的“同質化”。
從“互聯網+醫療健康”的發展脈絡來看,更容易看清楚監管的走向。2018年以來,國家衛健委通過發布三個規范性文件,確立了互聯網診療、互聯網醫院、遠程醫療服務“三大賽道”。通過幾年的發展歷程來看,以公立醫院為主體的互聯網醫療服務和第三方互聯網醫療平臺已經成為主要參與者,此時更加強調“醫療服務”的根本定位,引領平臺進一步與醫療體系結合,既對行業發展中遇到的新問題進行引導,也為在線醫療長期發展開辟了長遠道路。
有人認為,合規性要求過于苛刻,對一些第三方機構不夠友好。這種理解顯然是不對的,監管層面固然要清退一些不合規機構,但從長遠來看,那些合規經營、充分保障醫療安全和質量的社會辦互聯網醫院,能在分級診療體系中發揮重要作用。注重搭建供給方與支付方之間的橋梁,提供常見病、慢性病復診等高質量醫療服務,才是第三方機構正確的發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