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中國知網發布《關于“趙德馨教授起訴中國知網獲賠”相關問題的說明》,向趙德馨教授表示誠摯的歉意,并提出所有作者一經實名注冊,即可無限期免費使用自己的作品。自2016年起,中國知網向全社會免費開放八年前出版的文獻,未來將進一步征得合作出版單位同意免費開放更新、更多的學術資源。趙德馨教授回應:應拿出整改措施,而不是停留于表面。
知網真正的問題在于拿著作者的知識去賺錢,但在回應中卻一直避不談錢,真是一個迷惑操作。根據知網流量計費標準表,期刊全文下載的金額從0.5元/頁至1元/頁的價格不等。知網擅自收錄趙德馨教授的100多篇文章,卻從未付過一分錢的稿費。按照知網的稿酬標準,以武漢大學劉春波的博士論文《輿論引導論》為例,截至目前,該論文的下載量為22871次,下載費用為25元/本。劉春僅僅可獲得100元現金、面值400元閱讀卡的稿費,但他本人的這份博士論文卻為中國知網帶來約57萬元的收入。
固然,作者投稿給期刊時有投稿須知,稿費已經包括論文出刊后編入數據庫的著作權使用費,知網可能根據協議付給期刊部分使用費。但作者僅僅因為這樣一個“須知”就喪失網絡傳播權和報酬權,顯然難以服眾。判決書如此寫明:學術期刊公司通過稿約單方聲明不足以證明從作者處取得了涉案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授權及轉授權的權利,其通過“中國知網”網站向不特定公眾提供涉案作品的下載閱讀服務,侵害了趙德馨對涉案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應當承擔侵權賠償責任。也就是說,知網使用作者論文,必須獲得作者授權。
根據中國著作權法規定,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之后50年。知網既無權不經著作權人同意,就把還在保護期的作品向社會免費開放,也無權不和著作權人協商,只單方面支付100元現金、面值400元閱讀卡作為一次性稿費。知網必須和作者協商,作者同意知網收入其作品后,共同約定作者可以從每次讀者按照0.5元/頁至1元/頁的付費中,按照相應比例提成,而不是“作者一經實名注冊,即可無限期免費使用自己的作品”,更不是“誰維權就下架誰的文獻”。
知網當初的建設受到了教育部、科技部等多個部門的支持,學者們的學術成果幾乎免費支撐了知網。但是知網發展壯大了,便依靠自己的壟斷地位,一手以低廉的價格一次性買斷作者的學術成果,另一手對各高校連年漲價,吃相實在有些難看。
如果說一些互聯網企業從最初燒錢到壟斷提價,還是燒的自己的錢,那么,知網發展到壟斷地位,其基礎更多來自于國家和作者的支持。知網不是在市場上單純賺錢的企業,它提供的是公共資源,應確保學術資源能夠在一個學術公共領域生產和自由流通,從而形成良性循環。而知網的做法,其實已經在破壞學術環境,甚至是扼殺學術的進步。相關部門不能坐看知網道歉,還應對知網進行合法性合倫性審查,給廣大學子學者一個說法,給共享發展成果一個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