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聞已久的交通違法“學法減分”功能,終于在上海試點開通。符合條件的持上海公安交警部門核發駕駛證的駕駛員,打開“交警12123”App,在業務中心里找到“學法減分”業務,即可參加網上學習和考試,考試成功后就可減1分,一年最多可減6分。(12月13日人民網)
不可否認,交通違法“學法減分”舉措,對機動車駕駛人知法守法,具有一定正向激勵作用,讓他們樂于學習交通法規知識和增強守法意識,當然也是人性化執法創新模式。與此同時,交通執法部門還應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避免可能產生的負面效應。
2020年1月,公安部出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記分工作規范(試行)》,實施“學法減分”政策,機動車駕駛人可通過參加網上學習考試、現場學習考試、交通安全公益活動三種途徑減分。此前已在湖南、北京、甘肅、廣東、浙江等地試行。據了解,“學法減分”的學習課程由省級公安交管部門設置,涵蓋安全行車常識、緊急避險常識、交通違法行為判斷等12個方面內容??荚囶}庫則以全國統一題庫為主體,各地自主題庫為補充,每次考試隨機抽取20題,答對18道題及以上為合格。
現實中,機動車駕駛人無意中造成交通違法行為難以避免。而通過“學法減分”獲得減免分,可以抵消非主觀因素造成交通違法行為的記分,這種人性化執法模式,將能發揮教育引導和鼓勵守法的正向激勵作用,一方面,讓一部分通法規知識缺乏的駕駛人,通過網上學習和考試掌握更多的交通法規知識,知曉具體哪些行為屬于交通違法,在今后駕車時注意;另一方面,通過學法也可以增強他們的守法意識,在潛移默化中教育和引導駕駛人,能夠主動遵守交通法規。這樣,“學法減分”新舉措的現實意義也就凸顯出來了。
然而,這項新舉措或許會帶來負面效應。機動車駕駛人通過網上學習和考試而獲得減免分,在一個記分周期如果用不掉的話,少數機動車駕駛人會感覺浪費了,于是在“不用白不用”心理作用下,他們駕駛車輛時就有可能會肆無忌憚地進行交通違法,目的就是要獲得的減免分用掉。如此現象,客觀上反而縱容了少數人的交通違法行為。
筆者認為,“學法減分”有其積極意義,但同時交通執法部門有必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遏制少數惡意交通違法行為,比如通過現場執勤查處和電子警察抓拍、監控視頻調取等手段,來判斷交通違法行為的性質,對非主觀原因造成的交通違法行為,給予抵扣減免分;而對少數機動車駕駛人主觀惡意的交通違法行為,不僅不予抵扣減免分,還應當加重予以懲罰,讓違法者得不償失。此外,完善各類交通違法監控設施,讓每一起惡意交通違法行為都難逃“法眼”,從而倒逼機動車駕駛人必須遵守交通法規,自覺養成文明開車、安全開車的良好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