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款‘械字號’面膜比普通面膜擁有更好的美容效果,具有舒緩、修復的‘醫美級’功效。”在某短視頻平臺上,一位美妝主播正在直播中大肆“吹捧”一款面膜,稱可以每天使用,價格和普通面膜差不多。記者注意到,這款面膜上架1分鐘后,300件商品就被搶光。在留言區,幾乎沒有人對“械字號”提出疑問,更多人關注的是使用效果。(12月16日《法治日報》)
所謂“械字號”,是指醫療器械備案字號,“械字號”產品是指實行國家常規管理可以保證其安全、有效的醫療器械。早在2020年1月,當時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就發布了一則關于《化妝品科普:警惕面膜消費陷阱》的公告,稱不存在所謂的“械字號面膜”概念。該公告指出,“械字號”面膜就是醫用敷料,屬于醫療器械范疇??梢?,美妝主播大肆“吹捧”的“械字號”面膜,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偽概念。
然而,很多購買了“械字號”產品的消費者并不知道其屬于醫療器械,在日常生活中不能隨意使用;一些商家也在沒有經營資質的情況下隨意售賣,并以各種宣傳套路忽悠消費者“買買買”,導致“械字號”產品市場亂象頻出。記者在電商平臺檢索“械字號面膜”發現,大多商家是以“面部修復膜械字號”“美面貼膜械字號”等關鍵詞來描述此類產品。
業內人士表示,商家通過打擦邊球的行為進行宣傳,主要是迎合了消費者對“醫美”“醫用”產品更為安全的心理。在許多消費者看來,醫用敷料具有“安全”“無菌”“無激素”等特性。國家藥監局指出,醫用敷料應在其“適用范圍”或“預期用途”允許的范圍內,由有資質的醫生指導,并按照正確的用法用量使用,不能作為日常護膚產品長期使用。
根據《醫療器械通用名稱命名規則》要求,醫療器械通用名稱不得含有“美容”“保健”等宣稱詞語?!断M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稄V告法》也明確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商家將醫療器械宣稱為化妝品、吹捧“械字號面膜”具有醫美級功效,顯然屬于違法行為。
因此,對“械字號”產品市場亂象,相關部門不能止于消費警示,還應精準打擊。既然“械字號面膜”是炒作概念,涉嫌虛假宣傳,監管部門就應依據《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對進行虛假宣傳的商家進行處罰,引導行業開展合法的宣傳推廣。對沒有資質銷售“械字號”產品的商家,也須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嚴厲查處。
同時,要壓實相關平臺的責任,根據產品的類別,實行分類管理,并加強對消費者的宣傳教育,引導消費者正確認識醫用敷料功效,審慎選擇適合的產品,不盲從不跟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