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陜西西安的李女士在網上發布視頻,稱其丈夫多次對其毆打。值得注意的是,李女士在視頻中提到作為全職太太的她向丈夫要500元生活費也要打欠條。北京市律協婚姻家庭專業委員會委員、北京市兩高律師事務所婚姻繼承部主任張荊指出,這種行為已經涉嫌構成經濟控制,但目前反家庭暴力法中并未明確將經濟控制納入其中,導致遭遇此類行為很難尋求司法保護,應盡快對法律進行修改完善。(2月15日《法治日報》)
“家暴”,在很多人眼里可能還只限于如《不要和陌生人說話》中的殘暴人身傷害,但其實,家暴的范圍不止于此。根據有關國際公約、國外立法例以及被普遍認可的學屆理論研究成果,家庭暴力包括身體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經濟控制四種類型。新聞中全職太太要500元生活費也要打欠條的現實,就是典型的經濟控制。
經濟控制,不同于毆打、謾罵等易引他人警惕的家暴行為,它更為隱蔽,也更易被忽視。一方面,受害者可能處于經濟控制中也認識不到自己正在被家暴,即使這種不平等的婚姻關系已經嚴重摧毀了自己的自尊心、自信心以及人格的獨立性,讓人感受到了壓迫和絕望。
另一方面,社會普遍對經濟控制缺乏了解重視,這造成經濟控制類的家庭暴力被長期忽視和縱容,缺乏相應的救助。其中,并非“上交財產”就是經濟控制,家庭中的“上交財產”很多是為了更好的共同管理財產。經濟控制的核心在于“控制”,在于“不平等”,并通過這種不平等來傷害他人的尊嚴和人格、控制他人的思想精神和行動自由。我國婚姻法、物權法等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也就是說,即使一方是全職太太,沒有明面上的“個人所得”,也享有平等的夫妻共同財產處分權。但很多人依然認為全職太太是“吃夫家的飯”,經濟控制則被認為是理所當然。
如果身體暴力像遭遇風暴摧殘,那經濟控制、冷暴力等家暴行為就像是一場溺水,是安靜的被淹沒,偶爾的掙扎也只是攪動了水花而已。他們需要更多的目光和救助。
首先,雖然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院研究所制定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審理指南》已經將經濟控制列入其中,但指南并非司法解釋,并不能作為法律依據。而目前反家庭暴力法中并未明確將經濟控制納入其中,這導致遭遇此類行為很難尋求司法保護,對此應盡快對法律進行修改完善,補足相關法律短板,保護每個人的婚姻權利。只有真正明確將其列入反家暴法,方能引起社會和人們的普遍重視和認可,法理的完善將帶動人們思想的前行,打破不良傳統思想的桎梏。同時,相關部門及媒體等應加強普法教育,提高社會各方對家暴的認識和警惕性,改變傳統陋習,共創和諧社會。
其次,將經濟控制列入家暴法是正視問題、重視救助的信號,這只是第一步。經濟控制因其隱蔽性,如何取證、如何定性將成為問題,這需要相關部門多方考慮,主動作為,研判出更好方案,如此方能保護更多家暴中的受害者,把他們從深淵中救助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