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巴族人的買賣婚姻是什么形式的?
珞巴人過去實行氏族外婚,在同一等級內實行買賣婚姻。在珞巴語里,男子娶妻意為“買妻子(老婆)”,父親嫁女意為“賣女兒”。不同等級的男子,買老婆的價格不同,等級越高,身價越高。一般一個麥德等級(即所謂的“高骨頭”。麥德,意為“有能力、有氣魄”,在口語中可以作“主人”使用)女子的婚價為6—10頭犏奶牛,麥讓(麥讓等級是自由人,他們的地位僅低于麥德)和伍布等級(低于麥讓等級,是由涅巴的后代變來的)女子的婚價為3—5頭犏奶牛。男女婚姻多由父母包辦,孩子七八歲甚至更早就訂婚。一般是男方向女方求婚,可以由男方的父母直接去,也可以委托介紹人去。雙方談妥后即可訂婚。訂婚時,男方要給女方送去豬、米、酥油、酒等禮物。以后,男方開始向女方陸續送去婚價,到女子十五六歲時交足婚價就可以迎娶。由于普遍盛行買賣婚姻,所以婦女的地位十分低下,在家族中沒有繼承財產的權利。
珞巴族人現在還有買賣婚姻的嗎?
近半個多世紀以來,隨著社會的進步,過去的買賣婚姻已逐漸轉變為自由戀愛,高低等級、“骨頭”的概念在年輕的珞巴人中已經淡化,買賣婚姻也逐漸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