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負率的計算方法是: 稅負率= 應交增值稅/ 銷售收入。即稅負率= 本年累計應納稅額/本年累計應稅銷售額(不含稅)×100%。稅負即稅收負擔,是實際交納的稅款占銷售收入凈額的百分比。稅負可以單指增值稅稅負、所得稅稅負、營業稅稅負等。也可以把所有本年度上交的所有稅款加總計算一個總體稅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稅所得稅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