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日期填寫的方式:采取中文大寫數字(零、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的形式填寫即可。由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應當認定為支票。
法律依據:
《票據法》第八十一條
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第九十一條
支票的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十日內提示付款;異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
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應當對持票人承擔票據責任。
第七十八條
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