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朋友交,言而有信,原本關系很“鐵”的兩人卻因為一筆始終還不上借款結下了積怨,該如何化解?
近日,一起民間借貸案件的當事人劉某來到羅山法院,將一面寫有“公正執法護民權、明斷是非解民憂”的錦旗送到執行局干警呂游手中,感謝他傾力調解,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促使他與好友握手言和、冰釋前嫌。
案情回顧
劉某和王某曾是多年的朋友,2015年,王某向劉某借款50萬元用來做生意,雙方約定了利息和還款日期。之后幾年中王某陸續償還了部分欠款和利息,還剩下本息30多萬元始終沒有歸還。劉某原本念及友情不愿催促太緊,但是王某多年不還錢的行為讓他十分寒心,他便依法將其訴至法院并勝訴。判決生效后,王某仍未按期履行還款義務,劉某只得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經過
執行干警呂游接到該案后,立即著手了解案情,在第一時間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告知其盡快履行還款義務。起初被執行人王某在執行干警的督促下歸還了5萬余元,之后便以各種理由拒絕履行剩下案款。執行干警通過網絡查控等措施也未能查找到被執行人名下有其他可供執行財產,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但執行干警始終未放棄,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多次與被執行人進行溝通,采取有力執行措施,促使其認識到了自身錯誤行為。
然而,被執行人王某在電話中始終聲稱生意投資失敗,自己愿意歸還欠款,但當下確實沒有還款能力,希望能夠與申請人和解??紤]到當事雙方曾經多年的朋友關系以及被執行人的實際困難,執行干警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耐心細致地做了大量調解工作,勸說當事人和平化解矛盾,共商解決辦法。經過執行干警多次組織調解,申請人同意免除被執行人部分債務,為表示誠意,被執行人也湊齊2萬元歸還申請人,并簽訂和解協議,約定剩余部分將分期履行。至此,一起借款時長七八年的矛盾糾紛得到了化解,曾經鬧上法庭的好友再度握手言和,橫亙在兩人心頭的“堅冰”得以悄然融化。(郝昱瑋 彭瑩瑩 左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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