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截圖。
日前,湖北銀保監局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鄂銀保監罰決字〔2023〕29號)顯示,經查,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湖北分公司存在欺騙投保人、編制虛假資料-傭金用途不真實、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以外的保險費回扣、編制虛假資料-虛列費用、未經監管機構批準變更分支機構營業場所等五項違法違規行為。根據有關規定,湖北銀保監局決定對泰康人壽湖北分公司合計予以罰款95萬元的行政處罰;對當事人張莉、范璟、方曉銳、余慧、李飛燕、王薇分別予以警告并罰款4萬元的行政處罰,對康佳雯、張亞、王麗分別予以警告并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對唐善權予以警告并罰款6萬元的行政處罰,對惠安陽予以警告并罰款7萬元的行政處罰,對張彤予以警告并罰款8萬元的行政處罰。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湖北分公司主要負責人為李勇。(肖東)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