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暑氣正濃。為進一步鞏固“護民生優環境”專項集中執行行動成果,有效震懾失信拒執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8月5日,泌陽法院繼續開展“百日質效提升”集中執行行動,向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持續展開“猛烈攻勢”。
典型案例:李某某和趙某某婚姻家庭糾紛一案,雙方分開之后,趙某某以自己資金短缺為由,未向李某某支付拖欠款項,李某某為此訴至法院,法院判決趙某某支付4000元。后趙某某一直未履行償還義務,李某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多次聯系趙某某,趙某某卻拒不履行,為及時兌現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執行法官將其列為本次集中行動的對象。在將李某某拘傳至法院后,執行法官便向其解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義務的后果,最終在執行法官耐心細致的釋法析理和強大的執行威懾力下,趙某某態度好轉,積極支付執行款,該案順利了結。
執行結果:本次集中執行行動,截至目前已執結案件7件,其中執行完畢案件4件,達成執行和解協議1件,執行到位金額7萬余元。
自活動開展以來,泌陽法院執行干警一直奮戰在執行一線,并將清理涉民生案件作為一項重點工作抓實抓牢,聚焦執行工作中的難點痛點,多措并舉、精準施策,嚴厲打擊躲避執行、抗拒執行等行為。下一步,泌陽法院將繼續加大執行力度,強化善意執行理念,促進執行結案的良性循環,努力將“紙面權益”兌現為“真金白銀”,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權威。(安坤 王敬豪)
關鍵詞: 泌陽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