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綠色食品標準有哪些
(一)綠色食品產地環境標準。分別對綠色食品產地的空氣質量、農田灌溉水質量、畜禽養殖用水質量、漁業水質量和土壤環境的質量的各項指標、濃度限值做了明確規定。
(二)綠色食品生產技術標準。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對生產過程中的投入品如農藥、肥料、飲料和食品添加劑等生產資料使用方面的規定,另一部分是針對具體種養殖對象的生產技術規程。
(三)綠色食品產品標準。對初級農產品和加工產品分別制定相應的感官、理化和生物學要求,例如前面談到的蔬菜標準。
(四)綠色食品標志使用、包裝及貯運標準。為確保綠色食品產后在包裝運輸中不受污染,制定了相應的標準。所要申報的企業,其產地環境、生產過程、產品質量和包裝和運輸等條件必須符合相應的綠色食品標準要求,并經過相應的機構檢測,才能獲得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權。
(五)這種完整的標準體系和認證過程真正體現了“全程質量控制”的理念。目前農業部頒布的綠色食品標準共計90項,其中通則類標準有 10項,產品標準有80項。
二、食品安全的定義
食品安全(food safety)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定義,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質對人體健康影響的公共衛生問題”。食品安全也是一門專門探討在食品加工、存儲、銷售等過程中確保食品衛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隱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個跨學科領域。
三、我國食品安全標準的性質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食品應當無毒、無害。
所謂食品無毒、無害,是指正常人在正常食用情況下攝入食品,不會造成對人體的危害。所謂正常食用,是指食品無毒無害的相對性,允許少量含有,但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限量標準。這是對食品成分的安全性要求。
(二)食品應當符合應有的營養要求。
所謂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是指食品所包含的人體代謝的蛋白質、脂肪、維生素、礦物質、碳水化合物等營養物質,以及食品的消化率等能夠發揮維持人體正常生理功能的作用,不影響人體的正常代謝。這是對食品功能的安全性要求。
(三)食品應當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所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是指食品不能含有導致消費者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毒害或食源性疾病的感染性因素,也不包括危及人類后代的隱患。這是對食品免疫和遺傳的安全性要求。
(四)食品安全概念具有絕對性和相對性。
一方面,從絕對意義上看,食品安全與食品衛生、食品質量、營養健康有密切的聯系,既有食品成分安全的要求,又有功能、免疫和遺傳安全性的要求,食品應當是對人體健康零風險的,不存在致人病亡或者危及消費者及其后代的隱患;另一方面,食品安全又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任何一種食品,即使其成分對人體是有益的,或者其毒性很小,但如果食用過量或食用條件及方法不合適,仍有可能對人體造成損害。同時,一些食品的安全性常常是因人而異的,例如海產品具有豐富的營養成分,但其對某些人可能會導致過敏,食用會損害身體健康。因此,食品的絕對安全是很難達到的,食品安全的相對性表明,食品安全除了食品本身的成分、功能及免疫安全要求之外,還取決于食品制作、食用方法是否合理,以及食用者自身條件等因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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