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時節,稻黍飄香,各地頻傳豐收喜訊。據農業農村部消息,目前秋糧豐收已成定局,全年糧食產量有望高位增產,總產量連續6年穩定在13000億斤的水平上。
總產量連年豐收,得益于科技的“硬核”支撐。數據顯示,我國農業機械化水平由2001年的32%提高到2019年的70%,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由2005年的48%提高到2019年的59.2%。
農藥化肥使用量實現負增長,打農藥從過去的肩扛手提,變成了現在的無人機作業;手機成為農民的新農具,農民坐在家里用手機就能了解技術和市場信息,甚至可以控制澆水和施肥……科技的加持,不僅助力農業加速現代化,而且讓農民的獲得感明顯提升。
鄭州大學法學院常務副院長、中國行政法學會副會長沈開舉近日在接受《法治日報》記者采訪時說,“十三五”規劃以來,農業現代化已成為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主旋律,我國農業現代化實現了質的飛躍,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
回顧“十三五”規劃中農業現代化歷程,讓專家印象深刻的是,我國以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為引領,創新農業經營組織方式,構建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合作與聯合為紐帶、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現代農業經營體系的不懈努力。
尤為值得一提的是,國家長期穩定土地承包關系、推動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政策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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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一版 有力破解了農村土地產權保護和流轉難題,助力農業加速邁向現代化。
長期穩定土地承包關系奠定農業現代化制度基礎
處理好農民與土地的關系,始終是農村改革的主線。而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是梳理“十三五”成就難以繞開的話題。
2017年10月1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宣布,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
會場內,代表掌聲經久不息;會場外,農民臉上掛滿笑容。
這一天,注定要在新中國土地改革史上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
一年后,農村土地承包法迎來新一輪修訂,“承包期屆滿后再延長30年”正式入法。
如果從實行第一輪土地承包算起,我國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將穩定75年。沈開舉認為,保持土地承包關系長期穩定,給廣大農民、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業投資者吃下了一顆長效“定心丸”,是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保障農民財產權益、壯大集體經濟的一項重大舉措,對于穩定農村土地狀況起到積極作用。
2019年11月2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鞏固和完善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基本方向,保持土地承包關系長期穩定。
中央農辦主任、農業農村部部長韓長賦指出,《意見》是一個關于農村土地政策的重大宣示,是一個既管當前又管長遠、“一不動百不搖”的重要制度設計。長期穩定土地承包關系,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既有利于增強農民發展生產的信心,又有利于促進農村土地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
西北大學法學院理論法學教研部主任潘懷平教授告訴記者,《意見》的核心要義是穩定承包權、放活經營權,既能實現農村土地的穩定發展、良性使用、有效利用,又能實現集體、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共贏。
專家普遍認為,此舉意味著今后土地集體所有、家庭承包經營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不會改變,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法承包集體土地的基本權利不會改變。土地承包關系從長期穩定到長久不變,凸顯出黨中央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決心。
承包地的確權登記頒證同步推進,相關配套緊鑼密鼓推出。從2014年起,開始推進承包地的確權登記頒證,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發證率超過94%。
“通過確權登記,全國累計精準測量11億個地塊,清理兩億多農戶的檔案資料。”韓長賦說,通過確權登記摸清了家底,解決了長期以來農村土地四至不清、面積不準、權屬不明等問題。
這5年,保持土地承包關系長期穩定,成為高頻詞。專家評價說,堅持承包關系長久穩定,為提高農業農村現代化水平、推動鄉村全面振興奠定了制度基礎。
農地三權分置政策法制化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迎來大發展
這5年,農地三權分置的落地實踐,在助力農業現代化上功不可沒。
2016年,習近平總書記來到小崗村,并在這里召開農村改革座談會。習近平指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要順應農民保留土地承包權、流轉土地經營權的意愿,把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分為承包權和經營權,實現承包權和經營權分置并行。
當年10月,中辦國辦印發《關于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對“三權分置”作出系統全面的制度安排。
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修改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決定。
沈開舉評價說,這次修法,實現了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政策的法制化,標志著我國農村土地基本經營制度改革進入新的歷史階段。“三權分置”是實現農業規?;?、市場化、現代化的重要途徑,創新了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的有效實現形式,豐富了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的內涵。
潘懷平指出,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政策的法制化,體現了立法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實現從宏觀政策指導和授權試點上升為法律規定,有力破解農村土地產權保護和流轉難題。農村土地“三權分置”的法律實施,將會不斷釋放穩定農業生產、保護農村產權、促進農民就業的制度效能。
當然,實行“三權分置”,實現了農民集體、承包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土地權利的共享,為促進農村資源要素合理配置、引導土地經營權流轉、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奠定了基礎。
農業農村部數據顯示,目前全國已有1239個縣(市、區)、18731個鄉鎮建立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家庭承包耕地流轉面積超過5.55億畝。
正是在此背景下,另一項重大戰略提上日程。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把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作為一項重大戰略;加快構建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合作與聯合為紐帶、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立體式復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
隨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迎來機遇期,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等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如雨后春筍般涌現。
兩份數據很說明問題:一個數據是,截至2018年底,全國家庭農場達到近60萬家;全國依法登記的農民合作社達到217.3萬家;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總量超過300萬家。
另一個數據是,截至2018年底,全國家庭農場經營土地面積1.62億畝,家庭農場的經營范圍逐步走向多元化,從糧經結合,到種養結合,再到種養加一體化,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這5年,一系列扶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發展的政策措施陸續出臺,《關于加快構建政策體系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意見》《關于實施家庭農場培育計劃的指導意見》《關于開展農民合作社規范提升行動的若干意見》《關于加快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相繼印發,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培育發展的政策體系逐步完善。
更令人欣喜地是,2020年3月,農業農村部印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高質量發展規劃(2020—2022年)》,為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注入了新的活力。
沈開舉說,加快培育高質量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發揮其建設現代農業的引領推動作用,必將為實現鄉村全面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大國小農”是基本國情農情把小農戶引入現代農業軌道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是推進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的關鍵5年。這5年,如何將小農戶引入現代農業的軌道,也成為重中之重。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大國小農”是我們的基本國情農情,要注重解決小農戶生產經營面臨的困難,把他們引入現代農業發展大格局。
我國的基本國情農情是人多地少,“人均一畝三分地,戶均不過十畝田”。農業農村部副部長韓俊說,從現階段來看,以小農戶為主的家庭經營是我國農業經營的主要形式,也是我國農業發展必須長期面對的現實。
第三次農業普查數據顯示,我國全國小農戶數量占到農業經營主體98%以上,我國現有農戶2.3億戶,戶均經營規模7.8畝,經營耕地10畝以下的農戶有2.1億戶。
韓俊坦言,小農戶家庭經營是我國農業的基本面,在農業現代化過程中,一定要處理好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扶持小農戶的關系,讓黨的農村政策陽光雨露惠及廣大小農戶。
在潘懷平看來,農業的現代化,既需要家庭農場、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扛起大旗,也有賴于億萬小農戶的“百花齊放”。
正是在此背景下,2019年,中辦國辦聯合印發《關于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意見》,加強針對小農戶的扶持政策,把小農戶引入現代農業發展的軌道。
韓俊認為,必須引導小農戶發展多種形式的合作和聯合,做好提高小農戶組織程度這篇大文章。通過發展農民合作與聯合,通過引進先進農業科技,將傳統小農戶變成現代小農戶。
如何發揮合作社帶動小農戶、服務小農戶的作用?韓俊強調,要在全國范圍內樹立一批制度健全、運行規范、服務能力強、帶動效果好的農民合作社典型,引領農民合作社整體發展質量提升。
此外,將加大財政對農民合作社的扶持力度。通過創新金融保險服務,落實用地、用電等政策,把帶動建檔立卡貧困戶較多的農民合作社、把深度貧困地區農民合作社作為扶持重點。